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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9/6)對於有男友的女生進行追求或進一步的告白


獅王動力 wrote:
非常同意+1,若有男朋友的女生被後來的追求者追走,那就是現任男友的責任。


那如果當下原男友只是一個年收入50萬的穩定上班族
但追求者是一位年入收破百萬的人

當追求者使用金錢攻擊…
送包包送什麼昂貴的禮物時
原男友並無法承擔這些相同的付出

那最後女友跟追求者跑了…
那也是男友的問題嗎?

以上發言,如有雷同,純屬"祝塞"。以上發誩,不代表本人立場,本人更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小兔Vanessa wrote:
來追求的人的心態到底是什麼呢?

回應數夠多的話,我再來當說故事的小兔好了

自然法則~ 追求喜好的人事物是天性...

不用說故事--- 頭像是本人的話,貼出5大張照就好...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at hand---天國近了。
小兔Vanessa wrote:
我的好友若是男生,他...(恕刪)

無所謂啦
結婚都可以離婚
結婚都可以搞外遇

前陣子才聽到身邊有朋友跟交往了八年的女友分手,結果女友不到三個月就馬上嫁給另一個人了,
常有的事.且我遇過


回應數夠多的話,我再來當說故事的小兔好了又是悲慘?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小兔Vanessa wrote:
我的好友若是男生,他...(恕刪)

最慘就是被砍個幾刀吧
追求者的心態當然是喜歡她呀
當然遇到玩咖的可能也是有
就算女方沒男友也是會遇到玩咖吧

男未婚女未嫁
要追求我是不反對
但手段不要太激烈死纏爛打

相同的女方如果要答應別人的追求
就該先處理好她與現任男友的關係再繼續下一段感情

依照01版友的標準來看
喜歡的對象全是有男友的可能就注定要一輩子單身吧
人若不帥~再暖都是變態~
rcaspd wrote:
那如果當下原男友只是...(恕刪)


如果女方覺得金錢攻勢勝過過去與上班族的點點滴滴的話,那就恭喜上班族,也恭喜承受不了金錢攻勢的女方。

我也認同"元配"其實已經佔有"現任"的優勢,後來者其實是很辛苦的,男未婚女未嫁,真的物競天擇。
rcaspd wrote:
那如果當下原男友只是...(恕刪)



原本的男友選了一個金錢先絕的女人


當然要為自己看走眼付出代價...



不過就算搶成功,未來是不是會碰到出手更闊綽的呢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假設
追求一個沒男友的女生成功了
就能保證她以後都不會偷吃劈腿跟人跑?

一切都是未知數罷了~
人若不帥~再暖都是變態~
小兔Vanessa wrote:
我的好友若是男生,他...(恕刪)


叫那男生去追那女生的男友不就得了~

搞定!!

不過...當初...我這女友也是橫刀奪愛來的...女生這態度真的很重要...

決不能是因為膩了或想嘗鮮才往外跑...這樣兩邊吃的機會很大...
海斯勒 wrote:
老大 橫刀奪愛好嗎...(恕刪)


橫刀奪愛才是愛 奪情才是真感情(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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