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zchen wrote:民法已經修正,結婚須...(恕刪) 感激告知:D剛打去詢問如果我要20101204結婚(星期天)我可以提前三天過去登記 但結婚證書上面會記載結婚日子是20101212這樣就便利狠多了可以在20101201~1203先去弄 這樣1204就可以直接準備中午的宴客即可剛剛文山戶政事務所聯繫 電話2939-5885除了文件 還要帶兩個以上滿20歲的證人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自97年5月23日起,結婚雙方當事人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始生效力。結婚當事人雙方須向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並可預約結婚登記日期。應攜帶之文件如下:雙方之戶口名簿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各1張換證規費50元。結婚書約。(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cgi?HYPAGE=form_download.htm&s_uid=007016)http://tcgwww.taipei.gov.tw/fp.asp?fpage=cp&xItem=13138&CtNode=24174&mp=102101
http://www.taipei.gov.tw/ct.asp?xItem=1222457&ctNode=21032&mp=100043預約結婚登記日期,應攜帶文件為何?目前預約結婚登記日期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預約假日結婚登記,並於假日當日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結婚登記;另一種是網路預約辦公日辦理結婚登記,並於預約當日時段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結婚登記。一、如係預約假日結婚登記,請於3日前(不含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向雙方當事人之戶籍所在地任一戶政事務所以電話預約方式申請,以利事前聯繫服務及人力調度服務。並於預約之假日雙方一同前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結婚登記。二、如係以網路方式,可預約平日辦公日之時段,並於預約當日時段雙方一同前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結婚登記。三、辦理結婚登記應攜帶之文件如下:(一)雙方之戶口名簿(二)雙方之國民身分證(三)結婚書約(需有二位年滿20歲以上證人簽名)(四)換證規費每張50元=====================================================先確定好要簽到誰的戶籍所在地噢~萬一想生小孩的話,很多生育補助的限制都有設籍一年以上的規定目前台北市的生育補助規劃(民100/1起生效)要設籍一年,請參考~說實在話,生育補助是養不起一個小孩啦~但拿來買油飯蛋糕,或者拿來打自費疫苗也是不無小補======================================================結婚書約--->公務人員要收走的申請文件,可以自行網路下載或請戶政單位印給你(不知要不要錢就是了)當然,你也可以多印幾張,留著做紀念~~!!=======================================================現在有很多準新娘的算盤算得很精...結婚紀念日有二天--->一個是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的那天,一個是傳統上實際結婚的那天小心被剝二次皮
zzzchen wrote:先確定好要簽到誰的戶籍所在地噢~萬一想生小孩的話,很多生育補助的限制都有設籍一年以上的規定目前台北市的生育補助規劃(民100/1起生效)要設籍一年,請參考~說實在話,生育補助是養不起一個小孩啦~但拿來買油飯蛋糕,或者拿來打自費疫苗也是不無小補 戶籍在台北市文山區耶文山區有甚麼特別補助嗎@@???
個人經驗..訂婚鑽戒:6萬多結婚白金對戒:2萬結婚金飾(女方):約10萬喜餅:約3萬婚紗(中山北路):7萬多蜜月1(巴里島):一人2萬8..二人共5萬6..+購物約400美金..蜜月2台灣環島4天3夜:2萬左右..喜宴(訂、結婚一起):32桌 1桌15000+酒錢400+1成服務費:54萬零800..以上總花費..大約90萬 沒仔細算但禮金回收約70萬...以上為小弟2年前的花費...
yiejan1012 wrote:個人經驗..訂婚鑽戒...(恕刪) 個人粗估結婚黃金對戒x3一只女方(有鑽) 一只親愛的媽咪(有鑽) 一只我自己(無鑽)共18萬結婚金飾(女方):0萬婚紗+禮服+喜帖+喜餅:約10萬蜜月+度假(沖繩):共10萬喜宴(訂、結婚一起):30桌 1桌10000NT~12000NT+酒錢?+1成服務費:40萬左右大約粗估以上總花費..大約80萬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