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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Y拍 賣著我送它的東西!

如果是我, 就請友人幫忙下標買回來,
這是對樓主有價值的東西,
買回來也算是幫自己的青澀歲月留下記錄.
xiamen920 wrote:
前兩天 ! 在MS...(恕刪)

你可以出100萬買回來當作回憶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我是覺得樓主請朋友快去買吧

記得選擇面交..................
搞不好是因為這些東西
跟現任男友吵架
為了和好
才會被賣掉的吧
我連前妻的嫁妝..我也上網賣掉嚕~~原因很簡單:擺著沒用早晚壞..上網拍賣現金入袋最實在
朋友有考慮面交 順便洗一下她的臉

因為我朋友在跟V小姐交往時 做盡無朋友地步

能給V小姐的都給了 項鍊 戒指 名牌包 甚至外幣戶頭也給了

分手後 這些都化成雲煙 !
放著觸景傷情..總不能丟掉(又浪費)

我倒是很好奇..

女友想賣的價錢是多少?

你當初又是花多少錢買的?

你如果在意就自己買回當做回憶吧..

不過既然當初送了就是對方的東西

對方要怎麼處理..那是對方的自由
上網買下來 在給她負評價 把你朋友對她的不滿都寫在上面 哈哈
我叫軟精天~但是我硬整天~

xiamen920 wrote:
朋友有考慮面交 順便洗一下她的臉

因為我朋友在跟V小姐交往時 做盡無朋友地步

能給V小姐的都給了 項鍊 戒指 名牌包 甚至外幣戶頭也給了

分手後 這些都化成雲煙 !


化成雲煙 很正常啊,不然是應該怎樣呢?下次交女友先簽分手保障約好了
xiamen920 wrote:
朋友有考慮面交 順便洗一下她的臉
因為我朋友在跟V小姐交往時 做盡無朋友地步
能給V小姐的都給了 項鍊 戒指 名牌包 甚至外幣戶頭也給了
分手後 這些都化成雲煙 !...(恕刪)

1.自願給的?
2.被逼給的?
1的話還洗人家臉,自顯無能
2的話出出氣可,但EQ扣100分.

曾經的過去,不管是否好聚好散,如果不是很過份,祝福對方就好,畢竟曾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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