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紅周 wrote:兩個禮拜前"前"女友...(恕刪) 劫數呀!別再心軟了,砍了吧~雖說你沒提到將來會不會結婚,但如果有這個考量的話你能接受嗎除非能接受她給你帶綠帽唉~綠帽還是別帶了放她走吧~祝你早日走出情傷~
tadychen wrote:不過如果你想報復,可以繼續跟她搞嬡昧,拿她當炮友就好...(恕刪) 目前是打算這樣誰叫她一直跟我聯絡本來都不想理她了neo19 wrote:你會來這寫,應該也是放不下,不衝下去是不會甘心的...(恕刪) 之前是真的不甘心但是她已經超越我心中的那把尺了所以囉 就放她去吧後來覺得 這就像天燈一樣 抓久了 天燈只會燒起來 進而燒到自己而已.....不如早點放走 讓她自己在天空裡燃燒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