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charlies wrote:
但我的前提是B女已有論及婚嫁的男友,我就不會去意圖破壞或是其它想法)
這就是好人的謬誤阿...
這情況看來,
你喜歡的B女恐怕最後搞到跟男友分手之後,又被你朋友傷害,最後一無所有,痛苦絕望。
而你的"原則"幫助到什麼呢?
如果沒有這個"原則",
或許你真能給你愛的人長久的幸福,
而不是只能於有人被傷害之後自己再來怨嘆...
其實我以前也是個好人,
我最終了解到這是廢物的代名詞(我是說我自己<)
口口聲聲說"喜歡"或原則,
自我感覺能當個好男人讓愛人幸福....
但卻也只是幻想階段,
連自己心愛的人都沒有能力去"呵護"
什麼好人? 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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