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it wrote:她媽說:「小聘不用,大聘只要一棟房子,90%男方出10%女方出,名字登記在男方下」 名字登記在男方下, 男方沒有吃虧呀kgy123 wrote:我老姐國小老師. 月薪4.5萬嫁妝約1000萬, 聘金 = 0 你家這樣有錢??? 不然憑你老姐薪水, 不吃不喝也要 20 年才有 1000萬
omfr wrote:你家這樣有錢??? 不然憑你老姐薪水, 不吃不喝也要 20 年才有 1000萬...(恕刪) 家裏這邊嫁女兒嫁妝死豬價一般都是1000萬左右薪水? 啥碗糕?別鬧了就算女兒完全沒有工作嫁出去嫁妝也是1000萬左右(甚至更多)台中童綜合嫁女兒直接是開價2000萬.............嫁妝要求聘金?真的別笑死人了賣女兒嗎?
我有一個想法......會不會是老媽故意出另一個苛刻的條件,逼男方選擇第一個選項這樣可以確保女兒以後有自己的空間過著自己的日子...說得簡單一點就是不用跟公婆住畢竟她不是要求對方買棟房子給自己女兒而是要確保她們有個可以住的地方今天如果夫妻倆5:5分帳買房子~如果哪天不幸夫妻要分手房子登記在男人名下女兒將一無所有(錢都繳房貸去了)所以才會要求男9女1
kgy123 wrote:我只驚訝的發現------------------> 現在的人怎麼這麼不知羞恥我老姐國小老師. 月薪4.5萬嫁妝約1000萬聘金 = 028K? 沒有房地產? 小康?或許他女兒的鮑魚是鑲鑽的吧慢慢挑吧看有沒有醫生還是鍋台銘他兒子來選他鮑魚鑲鑽的女兒我只驚訝的發現---...(恕刪) 同意 +1 有些人真的很無恥以下是正面例子我老婆 國小老師同時也是年輕的教導主任 月薪5萬多岳父母都是國小校長嫁妝雖沒給但男方給的大小聘紅包都不收岳父只丟下一句話給我們不要給年輕人增加負擔
我覺得男方的存款可能不足無法滿意女方那邊的條件28K左右目前物質水準來講好像存不到什麼錢要是可以完成其中一樣就不會有今天的問題女方媽媽以前很窮 覺得窮困是一種恥辱也不用這樣開條件來恥辱男方吧等到女兒年紀越來越大嫁不出去時 條件應該會越開越低這個社會男方沒有錢跟能力結婚 想想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