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跟法院告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自動離婚,無贍養費問題,及分配財產問題,小朋友監護權(她都不關心,法院自然判給你們,請你哥哥好好工作,好好照顧小朋友,這些財力及小朋友的供詞未來在法院有用)
(因為她都沒告訴妳們她住那,如果她有告訴警察,你們就知道她住那--抓姦去,不用跟蹤)
2.她要小朋友監護權---只是障眼法---重點要財產
找各地的協調委員會談:
1.強奸相告是不會成立,而且有誣告之嫌
2..跟你大嫂說放她自由,跟她愛的人去結婚吧!! 否則大家都來耗,損失是妳的男朋友等不急,會不會再找其他女人,
叫她好好考慮
(跟她男朋友找來一起談,他要養一個不是他的種的小孩嗎?? 男人不會的,如果他說會,就跟她們說那大家慢慢耗)
要是有狗男女這樣搞我早就出人命了
比看誰狠
對方就是想要離婚
所以不要離婚等著上法院
還有就是狗男女都玩陰的就不用客氣了
到男方家裡公司都去鬧
讓他所有的親朋好友同事都知道搞人家老婆
以後女方在對方家庭也很丟人

還有女方家庭同事記得也去走走

zhizhi wrote:
隔天早上馬上去醫院驗藥物反應和我哥的精液
到了晚上就去警局控告我哥家暴和性侵
我哥也控告她和外遇男妨害家庭
這2個部份的官司都還有的扯
沒有誰一定贏,誰一定輸!
你們沒有她外遇的證據,目前看來是不會贏
她雖然有趣檢驗藥物反應+你哥的精液,因案件複雜,還是得找律師商討!
zhizhi wrote:
女方名下有一部車子還在付貸款中,而我哥是保人
女方已把車子開走了(外遇男開的,女方沒駕照)
想請問我哥能怎樣免除保人的責任嗎?
去刋登警告逃妻之類的廣告,有用處嗎?
登報沒用!
得找律師打官司一併處理!
zhizhi wrote:
但女方意思是要賠償他的精神損失
同時也要求我哥名下的房子(尚有貸款)以及兩個小孩的監護權
目前看來有可能的損失最大的就這個....房子!(她要取得小孩的監護權機率是相當的低)
先辦理脫產
按照合法程序將房屋轉換到第3人名下(有合法的買賣過戶/價金流程、不要過戶到親人名下)
第一優先是要先保住房屋
其他的部份因證據與案件複雜性的關係會比較耗時間
還是建議你們去找律師處理
尤其是對於民刑事案件有專研的律師
ps.律師專注的強項千百種,千萬要找對律師,不要找個對商事法強的律師來打離婚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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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設計要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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