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rdan1221l wrote:我目前已買房, 房貸24000, 管理費/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共約6000,薪水約50000, 再加上自己日常開銷還是在薪水內吧!平常各付各的開銷就好了,每個月口袋有剩是要花掉,還是要還房貸?(以後生小孩後誰養?)
jordan1221l wrote:為了這件事我很煩惱, 每天頭好痛, 我們兩個已經二星期沒講話了,請問各位大大有沒有什麼好建議嗎? ...(恕刪) 女方真要計較的話... 這不是很簡單嗎?貸款全額給您女友背,權狀也寫她名字,怎樣您都賺又可以擺平這小問題。 女方月薪繳完房貸還有剩,就繳交給你父母無息還頭期款。父母?父母還擺不平... 那真的暫緩考慮結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