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自己的觀念要改變吧?已經分手了,女方要和誰在一起、多久約一次會是人家的事,不需要徵得你的同意。說和人家「不熟」是怕你又受傷而已,那是貼心;說「配不上你」是給你面子給你台階下,而不是欺騙你;人家不想和你在一起就是「水性楊花」?人家和別人在一起就是「主動去貼別人的女孩」?come on~~是台大或成大和感情的取捨有什麼關係?MSN和facebook的事,幼稚的並不是女方,而是要看是誰使女方要連這種關係都想切斷;把雙方的關係劃下不完美句點的是誰呢?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