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新郎的這種愛情非常的推崇,女方不幸的碰到這種事情,信好罪犯逮到.這種人在大陸還好友死刑對付.在台灣殺人不用償命非常不推舉.人權團體也有點過頭了,殺了人還有什麼人權可講.哪天那些人碰到類似的問題,看她們還講不講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