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哥3114 wrote:孩子他媽說付我房租不...(恕刪) 德哥,我未婚,但感情經歷也不少....我想,婚姻本來就只是一張紙,最難能可貴的是緣份與感情當價值不見了(其實是存在的,只是在過去),執著某個令人心煩的點是無濟於事你就把這女人放下吧(這個很重要),你一直的負擔在心裡總會無法舒展無論你定義她為壞女人,好朋友,房客.....因為你心裡有對她的意念,所以你會失衡一旦失衡,你就會被制約....別忘了,你還有你的人生....
德哥3114 wrote:孩子他媽說付我房租不...(恕刪) no way!你不狠心一點,她怎麼會知道生活困難?愛玩,讓她玩的夠啊,有本事生就要有本事養,這點你必須讓她知道而你如果離婚了,要做的事情就是開始你自己的生活五十歲還好,還可以重新開始一段新關係如果她真的覺悟了後悔了,要回頭了就看你自己了總之,何必讓她活在你的屋裡?呵呵她把你家當旅館你就把她當客人吧,該送就送吧
德哥3114 wrote:我今年50了!年輕時...動不動就說,不喜歡就換一個更好的老婆(恕刪) 當她說出這句話時主導權就在她身上了有句俗語說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SORRY,可能難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