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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道德 (?) 觀念普查


不約下班時間

難道要冒翹班被抓包的風險? 為了愛不顧被fire ?

除非有更進一步的證據


如果你也享用了團購的吃的用的
不妨打電話去道謝!

最低道德標準如下:

在沒被抓到通姦在床、取得照片/分泌物等證物之前,必須視之為清白﹍

(事實上也是如此啦,不然又能怎樣?)

只不過,此類互動很怪就是了。
Mooncat wrote:
基於某種原因, po...(恕刪)


如果男方老婆跟女方男友都不在意﹐我覺得無需改進。這完全是很正常的互動。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
Mooncat wrote:
基本上, 三更半夜 (都已經晚上十點) 跑到對方公寓的樓下拿東西, ...(恕刪)


順路???

就住付近???

這比單獨約見面好吧!<---如果是這個我還比較覺的有鬼.....

樓下@@

錯的是法官認為,一男一女去開房間只差沒拍到運動時的照片,還能判決沒通姦吧!!!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我覺得這樣的互動不算太差也
至少是在自己家的樓下
畢竟令一半都在樓上 附近也都是認識的人
心中有鬼的人不敢這樣幹吧
先回答問題:沒有

接著問問題:請問在這則事件中,樓主的角色是?
就只是拿東西而已....幾點重要嗎
如果是有在早晨運動的[你要限制雙方改掉運動的習慣嗎]
拿很久嗎
要耍曖昧很簡單....再笨的也不會約在家門口

Mooncat wrote:
雙方是否逾矩?



Mooncat wrote:
應該如何改進?

請他/她上來坐
jackkd wrote:
接著問問題:請問在這則事件中,樓主的角色是?...(恕刪)


我目前的出發點是站在 "男方的另一半" 的角度在檢視這種行為模式.
Mooncat wrote:
基於某種原因, po...(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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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學分班2年級不及格生 愛食雞排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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