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_小婷_ wrote:
勁舞團是什麼??
夜雙華 wrote:
原本只是單純想幫她把生活穩定下來後再打算(朋友馬子.委託我老婆照顧).誰知道我受完店面訓練回來後人就不見了= =
朋友也交代我報警處理!
1. 她是成年人嗎? 她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去留吧? 你們是硬逼她留下嗎? 這是犯法的, 叫做妨礙自由.
2. 女友不算是親屬, 法律上妳朋友沒必要照顧她, 更沒權力管她去哪. 你是要用什麼名義報警?
3. 版主剛剛找到工作吧? 還在試用期嗎? 有多餘的能力幫忙? 版主的朋友為何不照顧自己的女友?
夜雙華 wrote:
打算處理方式:
1.人若肯回來.還有的商量!
2.人若沒回來.就看著辦吧!
版主這段已經跨離言論自由的範圍, 踏入了恐嚇的領域啦!
你平常跟這個女生說話的態度也是這樣嗎?
我想應該沒有人喜歡跟天天恐嚇自己的人在一起吧!
Pusher wrote:以以下採同數字回答:
1. 她是成年人嗎? 她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去留吧? 你們是硬逼她留下嗎? 這是犯法的, 叫做妨礙自由.
2. 女友不算是親屬, 法律上妳朋友沒必要照顧她, 更沒權力管她去哪. 你是要用什麼名義報警?
3. 版主剛剛找到工作吧? 還在試用期嗎? 有多餘的能力幫忙? 版主的朋友為何不照顧自己的女友?
1.成年! 沒硬逼! 是想說既然在台北無親無戚的一個人才想留的!
若是這樣也犯法的話.那麻煩你去叫條子來銬我= ="
去留我確實是無法干涉.不過若經過溝通後答應留下結果在我受完訓回到家的當天給我搞失蹤.
手機關機+槓走三支手機.是你的話怎想?
2.偷竊! 因為她槓了我老婆的粉紅色U708以及朋友的兩支手機一起失蹤!
3.有能力啊.怎麼?=.=
誰說剛找到工作的人就沒能力照顧人?
朋友那邊是卡在跟他老爸感情不睦! 那位女生也是因此被迫在我家!
恐嚇?那法院的案件量就辦不完了一.一"
啊謀借問一下.我跟朋友的兩條爛帳都還沒跟她算.她是憑哪一點想告我恐嚇=.=?
真要上法院我也穩贏= ="
再說我的處理方式已經算很寬容了(沒動用惡勢力= =||<<朋友要用被我否決掉!)
"看著辦!"這三字可以代表很多意思.幾個人看就有幾種想法!!!
我也不想去解釋!!
目前此事已經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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