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車牌的話應該運氣成份比較多了吧?而且所謂的人肉搜索,其實就是關鍵字+google大神罷了,之前看過真的被挖出來的,都有一些共通點...就是不懂的使用分身。舉凡周鬍子、相機板的人名ID事件、或者之前的圖書館小妹等等,其實都有明顯的關鍵字或者人名、綽號。假如今天周鬍子他懂得用新創的id,套個新ip去約砲,我想鄉民再神,也神不出個毛來。
應該都只是利用GOOGLE強大的搜尋功能吧再不然就是廣發MAIL,但其實這有法律問題就是了畢竟肖像權的關系或是個人機密資料等,如果對方要告你的話,而你又將人家的肖像或資料放到網路比如車牌等基本上會有問題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