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as51 wrote:
最近看到很多網友在p...(恕刪)
台灣人這概念很奇怪,
多看點民法的常識吧!
每次我在機車版都聽到有人說"X!買車又被黑店黑!"
奇怪,
當初契約寫的好好的,銀貨兩訖,雙方讓與合意加交付完成,事後才來嘰嘰喳喳啥鬼?
還有人白目到殺回去找老闆說要退錢,就只是因為買貴了! 再不就是上網罵該店是黑店...
如同這個案子,
先不管女生如何公主病,
事前(契約)都已經定好,說要男生付錢,你們也看過照片,
你們男生也都表示OK,這樣契約成立為何事後又來XX對方?
而如果對方沒有履行"女僕裝"的問題,
你們也大可以主張解約,這是你們權益,你們自己要放棄這法定權益就不要狂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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