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binnatasha wrote:
以下故事有點冗長,若...(恕刪)
因為最近一直跟德國人一起工作,雖然他們來台灣很愛上PUB玩,
但也是排解在台灣的孤單,但故事中的這一個根本就是騙子的行為了阿!!!!
跟A結婚不也可以獲得在台灣的居留權???
不是嗎???
ichbinnatasha wrote:
要先跟那女生結婚一個月後再離婚,獲得在台灣的居留權...(恕刪)
兩個女人都被騙了,台灣移民法....要以結婚獲得居留權,要從國外結婚再回到台灣辦理....外國人在台灣結婚是沒辦法申請依親居留,也不能用這個理由展延簽證,所以....那個德國佬是沒辦法拿到台灣居留權的。
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暨戶籍登記流程表 pdf 檔
ichbinnatasha wrote:
A借一些錢讓B買機票回德國...(恕刪)
這個就當作送他一程吧!!
不要再想這些錢囉!!也不必再幻想他會回來跟你的朋友相聚了,別忘了....幻想是美麗的,現實是殘酷的!!
J@N wrote:
圖咧?(伸手).....(略)....快去驗驗性病吧! 免得被傳染了還不知所云。.(恕刪)
圖!? 你是要跟樓主要 那個德國佬的照片!?還是被騙的女主角的照片!?
伸手要圖,也要先表明....你要看哪張照片嘛!!
關於....性病這檔事,好像不太適合用在回覆這篇文章,會讓人感覺到有落井下石的意味....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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