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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妳給我短暫的十五天~謝謝大家的加油~我現在很幸福

看來樓主已經有一定的經濟基礎............



碩士....... 唉~ 前幾天才聽到現在的碩士畢業才兩萬八........ 跟我當初出社會的薪水一樣 我大學畢...



你看他怎麼養你前妻..........

如果~ 你還愛著她~ 那你就不要告她吧..... 我想 沒多久 她應該會哭著回來找你..........
沒錯~


這明顯就是外遇,
要離婚之前也該先請徵信社抓出來!

法院見!

給這種人一些教訓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看完這篇

更堅定了我不結婚的意志
我要幫你寫個"慘"字........

現在的人是怎麼了?

感情當遊戲也就算了
連婚姻也開始當遊戲了?

看到這篇
想起前一段時間那篇"最幸福的60天"
不過你的婚姻比那篇開版的更短
老婆也更無情
所以你真的比較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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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話說
剛結婚就離婚
那之前包紅包參加婚宴的會不會覺得是詐欺?
可不可以要求退紅包啊?

另外
開版大是不是可以提出婚姻詐欺之訴啊?
我想版大
這種老婆不要也罷吧
在結婚前夕都還能這麼光明正大的
和別的男生搞成這樣
就算她再回來
能不保她又去交別的男生

娶婊做某也不願某去做婊
這道理你應該懂
若能看開的話
這段感情我想應該可有可無了
才十五天...可以告對方騙婚...不然也可以告那個男的...
放棄吧~心中不要在存有任何的"幻想"

她都不珍惜自己了,你又何苦來折磨你自己咧;不管未來是否會有另一段感情,最重要的是把目前的生活過得更好,想想她只不過是生命中的一小段經歷,人生還有更精彩的過程等著你去享受!!

加油,樓主;當初不應該如此快簽名,這樣的"人"不值得同情的!!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仁勇 wrote:
在01潛水那麼久
都...(恕刪)

msn對話記錄器 這個好東西可以分享一下嗎?
好一句
人賤自有老天收~就交給老天爺去收捨吧

不過
我還是覺得,老天要收拾他之前
應該要給他一點教訓
以免繼續危害人間

記得之前一位好友遇到類似的問題
離婚後
女方認清事實
對方也是玩玩而已
哭著回去希望跟男方複合
男的沒有接受她
就來個一哭、二鬧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這種爛咖又勾起我心中的痛 !!

真的有可能的話, 我要把他抓出來讓大家公審一下, 太過份了 !!
樓主, 祝你能順利渡過這關. 女生的心變了, 不管說好說歹都沒有用, 只能讓她自己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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