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almax46 wrote:最近與女友有想婚的念...(恕刪) 建議版大把在台北的套房賣了,在桃園買各四房兩廳來住吧!不論要往台北或是新竹都非常近,一起把雙方的父母都找來住在一起就解決了。哈~看來版大可以少奮鬥20年了。
覺得女方父母買的那個套房真的很多餘~一般傳統女生嫁了就是住男方家~不然就是小倆口買一棟新屋住外面~為啥女方父母要買一間"套房"?而且強迫小倆口一定要去住?一個在台北工作一個在新竹工作~買這個套房對小倆口的婚姻根本沒有方便到呀~以後有小孩還住套房嗎?還不如賣掉拿這個錢辦婚禮~如果女方父母有心要送女兒禮物~送了就送了~哪還有強迫人家要去住的道理~頂多是女方父母想留住女兒的方法~不過這個買套房的決定根本就很爛~女兒嫁出去當然是要交由男方好好照顧呀~結婚主要是小倆口要一起生活~兩方家長都各思其利的話只會造成更多的爭執~最好是雙方家長出來好好談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