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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30歲女未嫁 35歲男未娶都要檢討

根據研究調查未結婚生子的人 年老時都過的比較寂寞
所以不打算娶 不打算嫁的 新新人類 要多做善事阿 避免老時 沒人理
不過就算有做善事 也不一定有人理拉
這有什麼好檢討的?
不想娶就不想娶阿~
每個人都能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吧~

標題如果是"想嫁的嫁不掉,想娶的娶不到的人都該檢討"
這個才有意義吧!

還是檢討政府應該再30歲或35歲還未婚的強制配額一個配偶給你/妳?
以便增產報國????
還在檢討啊 樓主開這串要檢討
結不結婚真的是個人的事,不必檢討什麼,生活根本是快樂。如果目前單身但是快樂,OK,這樣很好。如果結婚之後也快樂,這樣也不錯。
但是,如果是因為別人說你年紀不小了應該要結婚了,這樣會快樂嗎。
結婚其實與年齡無關。
我想如果一個優秀的人不會因為對方年紀的大小而考慮是否要付出愛。年紀永遠是在向前走的,而愛不會此停留。

結婚OR單身,
其實真的與別人無關,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人生是自己的。
我快樂30之後也不會因為青春的漸失而悲觀,用一顆虔誠的心去感謝生活,感受人生,即便一個人但並不孤單,結婚這種是隨緣就好,強求不得
Life is box of chocolate
能體諒樓主故意發文時用字這麼強烈的心意,
寧可被鞭也希望不要有人年華逝去時,才再為年輕時無謂的堅持而後悔~

也是提醒單身但想結婚的男女,能切實想想自己是不是每次認識新異性朋友時都用"三高"的尺來量對方
真的想永遠單身的自然不在此討論之列,就像失業率的定義,分母部分只包括"想找工作的人",不是所有可工作應工作的人...

小弟年32,工作穩定,年收破百且週休二日及朝九晚六,名下淨資產破8位數(雖然不全是我存的),網路上匿名所以可大方寫出(但交友時我不會說),但我仍交不到女朋友,雖然長相不差,但可能是我身高不高只有164,會被女生嘲笑股票墊起來跟她一樣高或在她視線水平線以下的不考慮... ...我能說什麼呢?
雖然也是有比我高的漂亮女生(一般人幾乎都會說漂亮)喜歡我,但卻剛好不是我的菜阿,實在吃不下去,但我很有品,既然不吃絕不去招惹人家...大頭贏過小頭拉...因為懶得浪費時間...呵呵

我個性算好相處,我朋友也多,認識新異性朋有時也算大方幽默有風度,但就是找不到有緣人,我想我真的該檢討~結論就是喜歡我的我不喜歡,我喜歡的不喜歡我...
總之一句,或許緣分未到吧...

我承認我該檢討,但有時心境就是轉不過來阿,男人總想追自己一見鍾情的女生,但這種女生早早身邊蒼蠅就一堆等著候補... ...我最近幾年比較看開了,反正就身體健康,有正常穩定工作,有賺錢有存到錢就心滿意足了... ...唉...剩下的就看緣分了
hooolala wrote:
照你這樣說的話, 大家都不需要給你意見或批評囉,
反正只要跟你意見不同的人都在瞎掰.

喔喔!從第01~18頁你有看到我發文反對大家的批評嗎?沒有阿!
so....請勿對號入座

hooolala wrote:
你講的家暴應該是你小時候不聽話被爸媽打吧? 還真的有點可笑..
我講的家暴是兒童時期看著母親被父親毆打的這種家庭暴力.

來看看你留下的證據:《有兩個是因為小時候經歷過家暴》.....這個『經歷』你會解讀成被爸媽兄姊家暴...還是媽媽被爸爸家暴?是你沒說清楚還暗諷看你文章的人誤解你!!!

hooolala wrote:
她們已經是受害者, 有正當理由不想結婚, 所以你憑什麼資格要她們檢討?
老話一句 每個人情況不同, 請不要用一竿子打翻一艘船的人!!!

我用185樓 firefox829大大說的話回應您:
能體諒樓主故意發文時用字這麼強烈的心意,寧可被鞭也希望不要有人年華逝去時,才再為年輕時無謂的堅持而後悔~
hooolala wrote:
不好意思, 本人與我家女王的情況就足以推翻這個理念. 就順便來講講我與我家女王的故事吧
我們兩是網路上認識的, 她的生活習慣和本人有很大的差距.
本人從小家庭破裂, 10歲就爸爸帶到美國讀黑人學校,
以前非常不愛讀書, 區域大學讀了七年沒讀完. 19歲就欠了一屁股卡債.
而我家女王卻是生長在一個富裕的家庭, 從小經過爸媽嚴格教導,
還學了十幾年的鋼琴, 19歲到美國留學讀的是全美國每排名前四十名的學校.
雖然我們來自不同家庭, 生活方式, 想法, 習性或頻率也全不相同, 但有緣份就是有緣份.
我們兩了解兩個人在一起不應該是去試著改變對方, 有時各退一步對兩個人會比較好.
而且要懂的如何尊重對方的思想比較重要.
我們能在一起是巧合, 是努力. 而不是靠著你的"物以類聚理論" 才在一起的.

難得有01網友願意把自已身家秀出來給大家瞧...對你的勇氣本人致上最大敬意!

關於『習性類似或頻率相近』的說法你既然不相信........那我也不用跟您做進一步解說...或許你在美國讀黑人學校受的教育、人生觀跟台灣本地學生的觀點不同吧!

hooolala wrote:
這個理論還真可笑, 難到拳擊手回到家就會打老婆嗎? 這也說不過去嘛
再說, "會當義工..志工的婆婆 公公會打媳婦或不合嗎?"
當然有可能會不合!!!!!! 比如說:
1. 當義工/志工的婆婆 公公, 碰到一個不孝順/沒禮冒的媳婦, 應該會不合吧.
2. 一個當義工志工的丈夫碰到一個成天只愛玩的老婆, 和不聽話的小孩. 就算不打也是會常吵吧.
反過來說, 當義工志工的丈夫, 當然也有可能會打老婆或小孩,
我就隨便拿就你愛看的 "敗犬女王" 來說, 這種人就跟第三還是第四集裡面的閣揆候選人一樣.
在大眾面前是一套, 私底下是卻另外一套.

對於你這樣回答...我只能說你可能沒當過義工志工...或是當過但時間次數比較短..所以無法體會....
我現在很鄭重的跟你說:我說的內容是我當三年志工的心得....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去問路上遇見的志工找答案!
我昨天在板橋華江橋下單車道遇見一位志工阿媽.....他把滿地的煙屁股.垃圾撿的一乾二淨...他說:『看到滿地乾乾淨淨心理就很舒服』......我能體會這就是真正的無所求.(可惜當下忘了拍照片...不然單車版就會出現一張滿滿單車騎士現場出現一位撿垃圾的志工阿媽)

hooolala wrote:
結婚是需要經過法律程序, 沒有經過這段程序就不算結婚
不管同性戀再怎麼覺得他們結婚了, 法律不給他們結婚該有的權力和利益, 在怎麼想也是沒用的.

假如今天全世界法律跟輿論都允許同性戀結婚.....你說同性戀者會不結婚嗎?.....建議妳去同志網站做問券調查再下定論!

hooolala wrote:
當一個女生的被一個愛的要死的男生出賣.
造成心理上嚴重創傷. 對愛情死了心.
這種心裡的傷跟身體受到的傷不同.
會永遠烙印在心中. 而不是你所想的那麼簡單.

這種傷害我想大部分人都會對這女人感到同情....不過我還是鼓勵走出傷痛象牙塔另尋良人...都已經被一個壞男人傷害到倒地不起了..還要付出一輩子孤單到老...這代價未免太大了?值得為一個壞男人做這樣付出嗎?
...................................................
最後我要說的是:你可以問你父母、長輩、長官....看我的說法幾成對?

raygodsong wrote:
滿30歲女未嫁 35歲男未娶都要加油了?

為什麼我用『檢討』而不是『加油』?
《傳宗接代》是人生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大家都知道『不肖有三...無後為大』
既然結婚這麼重要.....當然要用『檢討』而不是『加油』!
至於尊重別人方面.....你可以從1~18頁看出.....除了1樓文字主題較尖銳外....其他樓層我的說法有不尊重《30歲女未嫁、 35歲男未娶』嗎?麻煩幫我找出來!
lejiteyu wrote:
根據研究調查未結婚生子的人 年老時都過的比較寂寞
所以不打算娶 不打算嫁的 新新人類 要多做善事阿 避免老時 沒人理
不過就算有做善事 也不一定有人理拉

前兩句說的很好...話說:女生滿30歲未嫁....時間就變成比黃金還珍貴..要好好把握住( 這是敗犬女王劇中的對話)
至於第三句:『就算有做善事 也不一定有人理拉』......不要這麼悲觀啦!相信我....【有願就有力】!

asdfg1105 wrote:
標題如果是"想嫁的嫁不掉,想娶的娶不到的人都該檢討"
這個才有意義吧!

請參考.....firefox829大大說的:能體諒樓主故意發文時用字這麼強烈的心意,寧可被鞭也希望不要有人年華逝去時,才再為年輕時無謂的堅持而後悔~

Alumin wrote:
還在檢討啊 樓主開這串要檢討

我在一樓已經有說『自己也要檢討』

Joyce_moon wrote:
我快樂30之後也不會因為青春的漸失而悲觀,用一顆虔誠的心去感謝生活,感受人生,即便一個人但並不孤單,結婚這種是隨緣就好,強求不得

請參考.....firefox829大大說的:能體諒樓主故意發文時用字這麼強烈的心意,寧可被鞭也希望不要有人年華逝去時,才再為年輕時無謂的堅持而後悔~

firefox829 wrote:
能體諒樓主故意發文時用字這麼強烈的心意,
寧可被鞭也希望不要有人年華逝去時,才再為年輕時無謂的堅持而後悔~

firefox829大大.....引用您的前兩句在3位網友的回應上...真是感謝您呢!

淨資產破8位數......哇!黃金單身漢.......不娶太可惜了......在01先徵友....符合時再約出單車遊也不賴喔!
祝你早日找到伴

我對於別人結不結婚是沒什麼意見, 但是...
人生最重要的任務, 就是生個小孩...然後再讓他繼承這個人生最重要的任務?
拜託...拋棄繼承也是一種選擇吧?

人有宗教,通信,職業...等等自由, 也應該有結婚跟生小孩的自由
不論是結0次,結1次,結2次,結3次...結10次...
或是生0個,生1個,生2個,生3個...生10個...
dudance wrote:
人生最重要的任務, 就是生個小孩...然後再讓他繼承這個人生最重要的任務?
拜託...拋棄繼承也是一種選擇吧?

沒錯...『拋棄繼承也是一種選擇』...但還沒結婚前『就說或認同』這句話....未免太武斷..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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