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這個問題還蠻單純的耶請父親出馬對一下對方父親就好「不然,房子的錢就您出好了,房子就登記親家您的大名,畢竟是您出錢的結婚的時候,我這裡給您200萬,改登記成我兒子的名字。.....後面就把對方的說詞反過來就好,保證跳到不行。」最後補一句,如果你家都不能接受,那我們怎麼可能接受?所以親家有沒有考慮討論一下?
房子誰買的就誰的名,未婚前買的還是掛你的名。婚後一起打拼在掛2人的。都還沒共苦就要先甘。那你自己看呢?感情這事就是願打願挨,你自己願意沒人擋的住。也可先跟爸爸說頭期款100或200先幫你,貸款讓你們夫妻背。看她還要不要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