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犬若為我所用 wrote:
我大約是月收45k ...(恕刪)
看完結論就是,女方強勢,男方也不甘示弱,雖然男女雙方講的都看似有各自的邏輯,可仔細想一想就知道,這份邏輯是出在雙方早已不信任彼此的基礎上了,基本上,管錢的不是將所有的薪水全部納管,而是看每個月可以拿多少出來,例如45K,就給35~40K,剩下的自己留著用,夫妻一般都是這樣在處理金錢問題,或者乾脆各自管錢,須要繳的費用就約定好誰付,這樣也行,很少看到全部薪水都拿出來,然後好像支薪一樣的方式領零用金,又不是小孩子...以我為例,我家會約定好每個月各出多少(賺的多的就拿多一點出來),把錢存在小孩的帳號當公費,平時家中固定費用我出,出去吃飯看狀況(大部分男方出),小孩支出或突發狀況用公費,長久下來,各自都有存錢,小孩的撫養費用也完全不用擔心,夫妻更不會經常為了錢吵架,所以我覺得原因是出在你們夫妻倆對於金錢的管理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