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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主婦太太跟我要薪水 請幫忙看看全職主婦的薪水該怎麼計算

其實可以學學日本~~~男主外(工作賺錢全給老婆)
女主內(負責家事及小孩.並主管金錢分配使用)~~這樣也不失為一種方法~~
> **薪水 = 僱傭關係 = 權責對等**

在現代社會裡,「領薪水」通常意味著:

* 有**工作內容定義**
* 有**績效期待(KPI)**
* 有**考核、檢討、改善**
* 有**時間與紀律要求**
* 有**監督與問責**

刺耳、但邏輯成立的話:

> 老闆可以要求開會、檢討、績效、加班
> 甚至裝監視器,看下午有沒有偷睡覺

這句話會讓很多人不舒服,**但不舒服 ≠ 邏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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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問題不在「主婦值不值得薪水」,而在「角色被混用」

真正的問題是:
**很多人想要「薪水的保障」,卻拒絕「僱傭的約束」。**

常見的模糊說法是:

* 「家庭主婦也是一份工作」
* 「照顧家庭沒有下班時間」
* 「你出去工作,我在家也很辛苦」

這些話**情感上成立**,
但一旦升級成——

> 「你要固定支付我薪水」

那就已經不是情感補償,而是**制度主張**了。

制度一來,就不能只拿好處、不談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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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婚姻 ≠ 公司,硬要公司化一定會出問題

其實也點到另一個更深的矛盾:

> 如果真的公司化
> 那感情、尊重、彈性、信任,會被消耗殆盡

因為一旦是「老闆 / 員工」模式:

* 今天沒煮飯 → 是失職還是狀態不好?
* 小孩功課退步 → KPI 沒達標?
* 情緒低落 → 算不算影響產能?
* 家務分工不清 → 要不要開檢討會?

**這種家庭,很快就會變成沒有感情的組織。**

---

## 四、比較成熟的解法,其實是「家庭共同體」,不是薪資關係

很多能長久運作的家庭,走的是第三條路:

### 不是:

* 「我付你薪水」
* 「你是無償勞動」

### 而是:

* **家庭收入共同體**
* **角色分工,但不是僱傭**
* **生活費、儲蓄、自由支配金清楚**

例如:

* 家庭收入統一進帳
* 雙方各自有「不需交代」的自由金額
* 家務與照顧被視為**對家庭的投入**,不是「被買來的勞務」

這樣:

* 沒有老闆
* 沒有員工
* 也就不需要監視器、KPI、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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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這句話,其實是底線,不是攻擊

> 「女方可以接受,那就可以領薪水」

這句話的真正意思是:

👉 **如果要走僱傭邏輯,就要接受完整僱傭邏輯,而不是只挑有利的部分。**

這不是貶低家庭主婦,
而是反對**邏輯不對等的要求**。

---

### 總結一句很現實的話

* **要感情,就不要公司化**
* **要薪水,就要制度化**
* **最糟的,是兩邊的好處都要,責任都不要**

不是在否定主婦的價值,
是在提醒:**制度一旦選了,就要付出相對應的代價。**

這個觀點不討喜,但很誠實。
jenny3f70 wrote:以上合計58000 比出去上班還好賺! 我都想自己做了 如果有人付我薪水
58000 除2人各半分攤 = 29000
她表示我應該給她29000薪水 每個月
各位大大也覺得合理嗎?
計較這麼多 我是不是也要跟她收"房租"?
每個月房租+水電雜費 跟她酌收10000 如何?

很合理啊~


jenny3f70 wrote:
目前太太在家...(恕刪)


分享我的狀況給您參考

我每月會給我老婆3萬零用金(不是用薪水稱呼這筆錢)
另外還給了一張信用卡(額度60萬、不限制她刷卡額度)每月我結清
因旅居國外及旅遊所需另辦了另一家信用卡副卡供她使用

家裡有一個2歲小孩、兩輛車及一戶三房兩廳兩衛的公寓,相關費用都是由我支出

夫妻間的互動很難用金錢或他人的經驗來衡量,只希望分享我的方式供您找到適合您的方法
起碼你要給她$7萬元
誰叫你要把她娶回家
永遠當女友不就好了
至少女友通常不敢說
要給她薪水這種事吧
變老婆什麼話都能講
懂嗎這就是所謂老婆
. wrote:
全職主婦


我老婆是 全職盯盤者
我都寄放X百萬給她
她賺到的股價
一半歸她 一半歸我
就這樣
完全不用在那邊跟她五四三的
這樣模式已經好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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