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氏 wrote:
我最看不起的就是那種分手之後一直放話說在對方身上花了多少
甚至把東西都要回來的那種人
當初自己心甘情願花的 人家也沒拿刀拿槍逼你
還好意思拿出來說嘴
少在那丟人現眼了
錢再賺就有了
做人可千萬別為了一點錢搞到連人格都沒了...(恕刪)
話不能如此說, 如果一個不喜歡你的人 , 一直利用你 , 拿你的錢 ..
你最後發現 被利用, 你會如何想??
錢當然是再賺就有,
但先前不是有工程師被人騙錢.. 難到被騙錢 , 被騙感情也是活該?
不能男方乾心送上錢,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我不相信 大家不知道 .
今天不論男或女, 這社會上還是很多喜歡佔別人便宜的人存在 .
但是, 沒有人想當冤大頭.
殺人的當然是錯, 畢竟沒必要 只是錢. 何況命只有一條 .
只是現在大家想知道到底原因為何?
愛不到 就殺 ? 還是有其他原因 ? 目前這說法是否是真?還是只是卸責託辭??
跟別人分手, 除非對方願意, 否則最好是先退回別人東西 , 兩人不相欠最好 .
斷得乾乾淨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