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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妻不是很想與公婆同住

台灣班馬 wrote:

這位自稱"本王"的人,說的論述我頗能認同....

話說夫妻倆真的要互相體諒,我覺得你的未婚妻應該

要以你有這種孝心與責任心而感到欣慰、幸福。

以你孝順父母的出發點是對的,不過做法上或許一時之

間要要求女友婚後跟你一起搬回去住,可能沒辦法接受。

因為跟他原本的打算差距太大,如果因此造成日後感情上的

摩擦與爭執,反而不好。

我倒覺得如前面一些朋友所提議的,先在老家附近租房子住,

可以就近照顧母親,也可以滿足未婚妻不想與公婆同住的

態度。接下來你所做的一切就很重要了,我認為,如果在孝

順、侍奉父母以及照顧老婆都能儘可能兼顧,相信只要

你老婆還是個明理人的話,日子久了也會認同你,甚至被你感動。

反之,一切的努力,如果老婆還是覺得孝順父母只是你個

人的事,不懂適時體諒與付出的話?那...也只能說"人在作,

天在看"啦!未來你的子女如法對待你們的機會也很大的。

總之,你必須有體認,你接下來要很辛苦,也不要抱怨,

孝順父母是對的,不過方法跟手法可以用比較兩全其美的

方式。

本王舉母后那個例子只是想說,人有時候難免會遇到一些關卡,你之前怎麼對待別人,以後別人對你也會比照辦理,本王的意思不是愛妃一定要住本王家(事實上也不可能,因為本王家也沒地方可以再睡人了,搞不好本王以後會住愛妃家也說不定..哇哈哈..)

本王的母后昨天也有看到文章,母后說,她認為這種事沒什麼好吵的,當事人溝通出一個共識就好...
要跟公婆住,應該先了解"對方為什麼要跟公婆住?"然後你認不認同對方背後的動機,女方不跟公婆住,我們也應該了解"她為什麼不跟公婆住",然後你認不認同對方背後的動機,最後再去溝通出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
彼此都認同,就繼續走下去,不認同,就分開,本王的母后做事很乾脆...

類似這種討論,會掀起論戰,就是分對錯,而且對方不僅說你錯,還要批判你.改變你...
孝順.成家這種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模式,每套模式都大有幸福和樂的人存在,請問要怎麼分誰是誰非?
本王認為,一件事能不能和諧的談成,關鍵在語氣,語氣強勢.咄咄逼人,那這事註定談不成,就算談的成,對方也只是怕你,而不是打從心理認同你...

比如說,不想跟公婆住,兩種語氣..
1.為什麼一定要跟公婆住?你為什麼不來岳家住看看?你是把我當傭人嗎?如果我家也出事,你也要來我家住嗎?
2.我絕對能同你想盡孝的那份心,但是不是有其他變通的方式可以討論?因為我希望能保有自己的隱私與空間?
你覺得哪種方式談的成?哇哈哈

本王以前談判.談生意都是用2這種模式,你如果釋出善意,表示你能認同對方的初衷與感受,那後面需要更改什麼東西都好談,但如果你劈頭就罵對方居心不良,那就直接打架了,還談啥...哇哈哈

lilice wrote:
妳學了怪東西.....


呵呵,沒啦,我只是想確認一些事而已,懂的人就懂

而且這不是啥怪東西,某些話用對時機時是非常的好用的




p88252477 wrote:
抱歉!雖然我沒講到"尊重"
但是,並不代表我不重視"互相尊重"
要在一個家庭內相處融洽,需要的東西可多了~"愛、關懷、尊重、隱私權、空間、同理心、慈愛"....
這些我一開始剛都沒提到,要不要再汙衊我不重視這些呢?
拜託!不要再打烏賊戰了!好沒有意義



你知道為何女性會追著你打嗎?因為你完完全全只講到你的「原生家庭」,

基本上現代女生的思維是:公婆一個單位,你和你老婆一個單位,岳父母一個單位

不然也好歹也是你將婆家+娘家視為同等單位 (不只考慮婆家也要考慮娘家)

絕對不是你將原生家庭+她為一個單位,娘家為一個單位


這才是女性追著你打的背後的真正意義















betty429 wrote:
沒辦法,因為老公是媽...(恕刪)
"如果老公是『嫁進』老婆家
我也會說~~入贅的老公要融入老婆的家庭!!
看你結婚後以何處為主體?就需要融入啊!
很難理解?????"

==============
這就是你最大的問題 OK?


Betty 說的很對
就說說我的例子好了
一結婚我的大姑們 (老公的姐姐)就對我說了 "拜拜是媳婦的責任" (不是我跟我老公的責任 是我的責任)

好 沒問題 可我們兩個都要上班 老家在三四小時車程外的地方

我說了 那就提前到星期六日拜吧 他們說了 "我們家沒這個先例"

沒這個先例???? 我娘家都是提前拜...............

OK 娘家是娘家 婆家是婆家

然後呢? 你是要我們兩個人都請假嗎? 以後有小孩 小孩也一起請嗎??

你這不是在為難我嗎?

各位有EQ的婦女們 你們會怎麼做呢?

我只能盡我所能的 跟我老公提前回去拜

他大姊要堅持當天拜 就讓他當天拜

你有你的堅持 我有我的難處阿

只是他們的堅持 在拜了兩三次之後 變成有先例了 變成都提前拜了 當天也不拜了......

這不就互相嗎?? 各退一步 皆大歡喜

如果我退一步 你還不滿意 那~~我也沒辦法了............
給樓主:

不要以你的標準,去要求另一半也要有和你一樣的標準。

你很孝順、很棒
但未婚妻不願意和你一起回家住不代表她不想孝順你父母
婚都還沒結
有必要強迫兩個人一起回家住or一起住?
就算是婚後
你也得顧慮你老婆的感受

如果說跟父母住是你的底線....那我建議你最好不要耽誤女方的青春

或許她最後願意犧牲自己的自由、快樂去成全你的孝心
但你想想...你們應該已經討論過好幾次了...真的心甘情願的話她早就答應了
不要說什麼你也可以同樣標準照顧岳父母
你要想的應該是哪天她要求你做你不想做的事
而且要持續不知道幾年!

將心比心吧





版上不乏”處理她”,而不是”處理她的問題”的論點。

樓主也用了”人都是自私的……”,希望有人支持”處理她”……

盼望樓主三思,將心比心

banco2716 wrote:
真心建議你, 要娶人家就不要勉強人家做她不想做的事
坦然的面對生老病死, 也就沒有什麼放不下的事, 結婚後常回家探望就好


說的也是
有血緣的跟沒血緣的哪個比較容易放下
這很容易取捨的
我沒有看到最後一頁,就看到這裡想回覆一下我的看法。我女性,已婚,家庭生活和樂,沒有跟公婆住,但是住得不遠,相處得很好。婆婆頗為年輕三八(媽,抱歉),有時候會相約逛街,有時候忍不住狂翻她白眼。

我周遭太多婆媳不愉快的例子了,而且是不管種族膚色文化。

當然,自己不是事主,雖然想要同情周遭這些親友,但是缺乏經驗之下,說出來的安慰真的有點隔靴搔不著癢處,但是也因為完全之置身事外,所以聽啊聽地,是有些感想。

我相信兩代同堂若不慎思,遲早會出問題的。對媳婦而言,住進公婆家會因為自己是個外人感到不自在,可是對公婆而言,自己家裡忽然多出一個女人來,也很奇怪啊!當然因為是自己兒子跟他的老婆,所以怎麼樣,都會說沒關係自己人自己人,但是公婆對待媳婦的心態,與對待自己子女就是會不一樣,反過來,岳家招待女婿也是一樣的啊,雖說是自己人自己人,但是總是多份生疏客氣,在生活上很多事情要多考慮一分,多遷就一些,長久下來,老人家心理壓力只怕也不小吧?

我們夫妻倆久居外地,每次要回娘家我爸媽也都很開心,巴不得我們從此就待在娘家別走了,天下父母心嘛!---- 直到有一回外子因事提早回去,我在娘家多待了幾天,送他啟程的那天,大熱天地,我老爸立馬褲子上衣脫了,穿著內褲在院子裡納起涼來:「總算可以脫了!」我媽也偷偷跟我說他覺得輕鬆了不少。這些話,若不是有機會跟我爸媽獨處,我猜想我大概也不會知道。父母大多希望兒女在側的,但是女婿還是媳婦的,再怎麼樣,都是外人。所以媳婦與公婆同住,真的別說是媳婦為難了,對公婆而言,也非易事吧。更別提婆婆還是帶病在身,最需要身心得到休養的。對病體最有利的,不就是能感到最熟悉最自在的環境,以及專業的醫療護理嗎?

而且就日常時間流程上來說,怎麼想我也覺得很不切實際。既然說婆婆生病了,所以想要就近照顧,那麼搬回去的目的,其實也就是照顧吧?就算說家事部分個人做個人的好了,我們姑且認定房子夠大,公婆一間浴廁,你們一間浴廁,個人的環境個人打掃,個人的衣物個人洗滌。那吃飯呢?總不可能個人吃個人的吧?三餐是誰要打理的?不可能是帶病的婆婆,那麼要不就是樓主本人,要不就是媳婦囉!

假設夫妻兩人工時相當,下午六點下班(我原本想說五點,但是覺得不太可能),女方通車多四十分鐘,那男方去買好菜回到家是六點半,女方的話就是七點十分會到家,假設手藝速度都相當,男方洗洗切切做好兩菜一湯要四十分鐘,全家能吃飯的時間是七點十分,聽起來可能還可以接受。若是女方來做,要開動就是近八點了。就養生觀點來看的話,似乎不太好吧。

平常公婆兩人自己打理自己的生活的話,大概婆婆煮個兩人份晚餐,鹹淡自得,每天晚上六點、最遲也七點,可以吃到飯,要讓雙薪晚輩來顧,只怕晚輩每天一下班即使是瘋了似的衝回家,拒絕任何晚下班的可能性,老人家還是要餓了肚子,不合口味也不敢講啊。更別提要是兒子還是媳婦要加班的,當媽的心疼不心疼?就怕硬是還想要幫張羅晚輩的晚餐,那麼到底是成了誰照顧誰?如果是兒子早下班,媳婦晚下班,所以兒子要張羅晚餐的狀況,老媽幫兒子煮了一輩子飯,有可能到老會忽然說要讓兒子煮嗎?只怕還是

我個人覺得最能讓老人家開心的,又對各方都不造成負擔的,就是住在附近,然後兒子媳婦(尤其是兒子啊...)常常回來探望自己,陪著說話,一起看電視,讓老媽念念,管東管西。全家要天倫同樂,就挑早下班或假日都是出遊心情的時候,臉上也不會帶著睡氣/倦氣/公司裡受的鳥氣,這樣媽相處得也輕鬆歡喜,身體也好得快些。

有錢、狀況嚴重的話請個專業看護,天天照看著,時不時過去查看狀況。每天最好兒子媳婦各自照三餐打個電話問一聲吃藥了沒有,就算沒心情講電話,問好後就說有吃就好,那我先去忙啦,就掛電話。簡單的小動作,老人家嘴上嫌煩,心理受用的。












J.F C wrote:
不如先搬離家近的租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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