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剛結婚,我的另一半也是想去歐洲度蜜月,但是我是分析給他聽我們可以去歐洲度蜜月但是可能回來生活品質會比較差,還是去近一點的國家,把錢留下來可以提升我們的生活品質讓我的另一半自己選.所以後來我們去北海道度蜜月,費用不到原本的4分之一.
y2kms777 wrote:5年不見的同事昨晚來...(恕刪) 其實很簡單,婚前去女生不可以耍賴不share,因為還是獨立個體,婚後去女生覺得一生中就這一次有絕對非去不可的理由,因為就算耍賴不share,你也拿她莫可奈何。其實該答應對方去,然後條件是旅費全部先用女方的卡刷完,你故意不帶卡出門,回來的時候才知道是不是同林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