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死也不娶哩
missingtheone wrote:
一.結婚後的房產需登記在女方的名下(妳說這讓妳有安全感)
二.婚後的生活開支由男方負擔.女方收入由女方自由分配(妳說男人養女人是天經地義)
三.結婚的戒指必須是蒂x妮一克拉以上(妳說妳戴著好的東西也是增加我的面子)
四.聘金兩百萬(妳說這是因為妳出國讀書 家裡為妳花了不少錢)
五.妳不想生小孩(妳說這是希望我們的甜蜜兩人世界可以維持久一些)
六.婚後不跟公婆同住(理由同上)
七.妳不會因為結婚就拒絕公司的加班.外派及更高職位的發展
八.婚後我必須跟前女友完全斷絕往來.連當朋友都不行(話說妳的前男友們都仍舊以朋友身分活躍著)
九.婚後不得干涉彼此的私生活.亦不得懷疑.質疑.直問妳(妳說這是為了留一個可以喘息的空間.讓很多事情還可以有轉圜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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