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guan wrote:以3X歲男生來說 只賺3萬多 老實說其實太少假如你對他有信心的話 應該鼓勵他換工作 向上發展 過二年再準備結婚假如男生要給家用 這個更要從長計議 男生有責任成家後就要跟家裡商量要怎麼調配收入另外2.5萬租房子 還不如買房子 買新北市2房2X坪的 應該每個月付不到2萬提供參考 有機會再跟EX談談吧(恕刪) 只是以現在台灣的環境......真的有不少3x歲的男人!除非升職~否則還是在賺那3萬多.......我們公司裡還在賺26000~28000的也有不少......不過他們也真的很努力賺錢阿.......
綠奶茶奇異筆 wrote:樓主想找經濟ok的....(恕刪) 好像是 周立波先生說的:剩女分以下:25-30歲是初級剩女,又稱聖鬥士.30-35歲是中級剩女,又稱必勝客.35-40歲是高級剩女,又稱齊天大聖.45-以上是超級剩女,又稱勝著為王.通常女生遇到男生比自己條件差一點,耳邊突然響起一句話,要對自己好一點,就把人給踢了.男生遇到女生比自己條件差一點,耳邊突然響起一句話,要對自己狠一點,就是娶她了吧.
綠奶茶奇異筆 wrote:樓主想找經濟ok的....(恕刪) 字字珠璣啊~~~....問題就在於樓主的問題,還有時間點上面.不管妳今天,是為了甚麼原因分手,但樓主時間點挑的很奇怪,原因更是奇怪,那不知道樓主交往的日子到底是在幹嘛?都已經知道自己在做蠢事還來問...當然會有人跟你說ok啊~~三十歲還是可以找到好的伴,這我不否認,但想要找到大你一點點,又經濟條件不錯的男人,可能機率不到10%,要經濟,只有45以上才會看上樓主...30歲的女人基本上,35歲的男人會要的都很少,更何況還要重新談一次戀愛又要花時間.還是只顧條件不打算去了解對象是誰了??支持者可以安慰,女生很容易互相安慰當好姊妹.但現實是怎樣,冷暖如何只有自己知道.當你發這篇文的時候,你其實都已經知道現實狀況,樓主能做的,也就是面對現實,去努力找第二春....看妳多大本事了.
冷酷的豆豆龍 wrote:只是以現在台灣的環境......真的有不少3x歲的男人!除非升職~否則還是在賺那3萬多.......我們公司裡還在賺26000~28000的也有不少......不過他們也真的很努力賺錢阿.........(恕刪) 至少有一半以上都還在3萬多吧.現在都已經延後到65歲才能退休了,還有一堆退而不休的.想搶位子!!沒點代價搶的到?
winyi wrote:他前男友當然賺到了最...(恕刪) 有甚麼好賺到了..男生一樣被她浪費時間,只有女人的時間才是時間就對了.如果是真的新時代女性,應該很有志氣的告訴大家就算我三十歲我還是找的到好對象...如果是傳統一點的女生,才會覺得自己開始在拉警報..女生付出金錢時間就是付出,男生就是無情無義豬狗不如?不明白有些人為什麼會老是把男生談戀愛講的好像甚麼代價都不用付出.女人過一秒鐘,男人也是要過同一秒鐘.女人坐車子,有付油錢的請舉手???不要老是講得自己可憐兮兮的,要當可憐兮兮的女人請自覺一點,不然就請擁抱新女性的志氣和自尊.不要老是在那嘴巴講自己是新女性,遇到壞事就開始當可憐小女人,沒有人對不起妳.長這麼大了,自己決定自己負責.要做就做,不懂那種貪心的想要甚麼都好的心態.
teyu1117 wrote:女人坐車子,有付油錢的請舉手???(恕刪) 和另一半還在交往時,雖然是沒付過油錢,但我載他的時間、次數,跟他載我的,應該差不了多少。(不過這是題外話了)很多人糾結在女方提分手的時間點,可是我覺得很多女生在談戀愛時多半是很盲目的,往往是要某個重大事件(即將)發生時,才會去考慮所謂未來問題。我曾經交往過會不斷跟我借錢的男人,也交往過真的沒啥錢,所以出去吃飯,我每次都要刻意多點一些,然後跟對方說我吃不完。(對~我們一向各付各的)即使是現在的老公,在開始交往時,也是苦哈哈學校剛畢業的窮學生。這些在「交往」的時候都不是問題,因為沒有太多的現實問題浮現,兩個人只要開心就好,反正各自活得下去就好。但是一旦要面對結婚時,或者是婚後所有現實問題浮現時,有多少人真的可以覺得「沒關係,開心就好,活得下去就好」?!我前面說過,不是考量現實問題的女生就是勢利眼,愛錢,只想嫁給有錢人。而是在面對這麼赤裸裸的現實時,卻步了而已。開版者說她和另一半都只有約三萬的薪水,而且兩個人加起來能夠拿來當家用的只有「兩萬五」,在台北這個數字根本沒辦法跟上消費水平,還是各位又要說「沒錢住外面,就住家裡啊」!?那可不可以男生跟老婆去娘家住?為什麼女人一定要跟著住婆家?我一向很講究男女生的公平問題,婚前我從不覺得男人就是要幫我付錢,婚後因為一些因素沒辦法工作,所以我們變成很標準的男主外、女主內,另一半賺錢,家裡大小事則幾乎都是我全部扛起來。因為另一半讓我完全不用擔憂錢的問題,我也覺得自己應該扮演好家庭主婦的角色,所以我沒有什麼好抱怨。可是只要去BBH上多看看,有多少台灣太太,是一面又要負擔家用、又要扛起所有家事、又要伺奉公婆、又要照顧小孩、還要住在婆家連回娘家時間都被限制?!我一向都主張女人結婚不應該要求聘金,因為這是舊時代的產物,但是很顯然地,在台灣還是有很多男人一面抱怨女人只有有好處時才說男女平等,但骨子裡自己也是一個樣,面對家計問題,就是男女平等,否則女人就是拜金愛錢,但面對家事問題,就是女人本來就應該做,連「出得廳堂,進得廚房」的標準都跑出來了!講到婆家娘家,更是「結婚後本來就要以『我家』(即婆家)為優先」。當你們在指摘開版者的時候,想想你自己的心態吧!各位男性如果真的可以做到老婆既然和自己一起負擔家用,自己也一定分擔一半的家事,對婆家娘家不大小眼,不要求老婆萬事以婆家為主的話,再來說開版者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