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alom wrote:上報很好呀~~讓大家...(恕刪) 如果她告你同事妨害家庭你就想辦法請你同事當場那幾個朋友作證告他重婚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女生也算犯罪嗎沒天理了難不成要交男/女友以前,都要請對方填未婚切結書嗎什麼社會嘛請你同事加油!!看她網誌寫的很苦,難過的事每回想一次都是折磨,早點忘掉一切才能重生畢竟談戀愛哪句不甜蜜?只能往好處想,至少以前也有快樂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