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另一半出軌


michaelpudding wrote:
樓主要想清楚,是否...(恕刪)


照這樣的相處
太太有心懷愧疚想回來,但弟弟難過那道坎

所以這樣下來,就開始為了小事吵架
然後談到了錢,談到錢這婚就掛了

感覺太太也在為自己開拖了,告官最快的


飛翔的魚 wrote:
應該是可以打得贏
樓主的車錄器有錄到相關對話
只是沒有再找到其他曖昧內容或具體事實

nolla wrote:
我把行車紀錄器調出來,錄到兩次,在車上跟另一個男的約晚上見面,及半夜十一點多出去見面,及買了梅酒(也是晚上十一點左右),我氣到想離婚,他的解釋是朋友而已,沒甚麼,我請他給我資料,或是跟我說他是誰,不肯,只說我在亂他,確實我把離婚協議書都簽好了,但是他並沒簽,只說條件沒想好

照樓主的說法,車錄器只有錄到兩個人在車上喝酒,並沒有錄到把車開進汽車旅館或車內震動之類的。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絕代蝴蝶 wrote:
照樓主的說法,車錄...(恕刪)


駛進汽車旅館 在車上嬌喘都沒事了

怎麼告都告不贏
這麼明目張膽
真的想離婚
徵信社錢花一花
要抓點證據很容易

董鰓康 wrote:
駛進汽車旅館 在車上嬌喘都沒事了

怎麼告都告不贏
要看告民事或告刑事。

刑事通姦罪認定比較嚴苛,最直接的證據就是捉姦在床,而且通姦罪比較麻煩的是,如果原告已撤告或原諒,將來不得再提告,詳見刑法第245條;配偶外遇,如果沒有十足的證據和破斧沉舟的決心,請不要隨便動用。

民事認定比較寬鬆,一些文字曖昧也有可能是被法官認定為侵害配偶權,規定在民法第148條第一項、第195條第一項、第三項。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絕代蝴蝶 wrote:
照樓主的說法,車錄...(恕刪)


理解未清楚,感謝捉漏
為什麼你會一直覺得上法院,對兩個小孩很傷?
qingteng wrote:
所以樓主確實是在逼老婆啊
樓主一直想知道男生是誰?
男生是誰其實不重要
在你的婚姻關係中,那個是誰壓根就不重要
不管你要修補或者要離婚,是誰都不重要


後院都著火了還有心思在前面衝?
看戲的輕鬆阿....
那個男生,在沒浮上檯面時不重要
既然錄到了,還不重要?

婚姻不外乎坦承,尤其是事情發生時
可說出來的,雙方能一起討論,問題都能被解決

絕代蝴蝶 wrote:
要看告民事或告刑事...(恕刪)


感覺在撤告或原諒前,最好先敲詐大的

對未來較好做事情

nolla wrote:
剛剛又跟她聊了一個多...(恕刪)


我也是6年級前段,

也在大陸工作10幾年了,

當初也是遇到跟樓主差不多的狀況,

只不過我們沒有小孩,

所以我決定得很乾脆,

她也答應得很乾脆,

協議離了,

對方沒要任何補償.

我想說的是,

你老婆放不下的可能是自己的面子吧,

怕離婚這帽子套在她頭上她會失去什麼.

所以連用小孩當籌碼也打不動她,

只能給你以下建議:

1.把孩子留住,跟著對方可能受苦.

2.拖延也只是因為小王或許也有事拖著,你老婆不敢確定對方會不會給她承諾而已.

3.心已不在這可以確定.

4.把孩子先帶回父母照顧,然後對你老婆冷處理,直到她沉不住氣自己找你談吧.

5.為了孩子專心工作,他們以後只能靠爸爸了.

6.如果可以,上面的都安排好了,就找徵信社了.
  • 2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