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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有老公的女人,很難受…

說那麼多~你只顧自己爽,造成別人的困擾都不關你的事就對了!
往好的地方想,
就是變態,
往壞的地方想,就是會上新聞的那種。

其實,感情東西就是要兩情相悅。只有單方絕對不行。
尤其那種接受你的好就好,她不用給你任何回饋最恐怖。
到最後,你發現都是空的時候,就是社會案件了。



嘴炮的權利是留給有實力的人。。。。
誠心建議
如果真的要解決辦法
你應該找她老公出來談
看她老公是否可以接受3P
如果可以一切問題都解了
如果不行
為何要為難自己愛的人呢?
是吧 gogogo
明天要更好
放下吧!對你對她都好,糾纏下去沒有好處。
這位施主,對方是有家庭且很和樂,請不要去破壞她的家庭,這不是愛她的表現。
試問,今天是你老婆被追求,拋棄小孩跟你,你會有什麼感覺?

Asahi1015 wrote:
我也想了很多!自已...(恕刪)


喔,這麼好,她還願意跟你做普通朋友

這樣也好,相處越久,越了解對方,就知道跟自己內心想像的還是不一樣的

如果她一天到晚跟你聊她老公跟小孩的事,你也開心嗎??
樓主是在衝三小,不要破壞人家家庭好嗎?

都33歲了還在搞這個,還大仁哥勒
認真說,男歡女愛本來就是個人自由
若夫妻、伴侶之間沒有愛了,用法律硬把兩人綁著只會讓彼此更加痛苦而已

現在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民事官司
一般人賠償的行情大概在30~50萬
實務上,要因刑法第239條真正入監執行者,少之又少
到了法院,絕大多數不是判緩刑就是得易科罰金

原PO若真的喜歡她,能愛屋及烏接納她的小孩,又不怕上法院或賠錢就放膽去追吧
如果能因此尋得人生伴侶,為愛人花這點錢根本是非常划算的交易


所以原PO可以試著去追他,不必理會她已婚還未婚
但如果郎有情而妹無意,務必適可而止
否則死纏爛打就是在騷擾了

hmyang wrote:
這位施主,對方是有...(恕刪)


將心比心就對了
不要說自己...如果今天樓主跟自己父母一家三口和樂融融
有外人喜歡上你的媽媽...

希望樓主試想一下感受
樓主你就知道自己現在在做甚麼了...
她老公把她顧得像朵花,根本就不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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