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ous66 wrote:真的感謝大家的建議,...(恕刪) 對小孩不尊重到是真的,如果不是你的,也分了手,之前的又不想負責,那不是更慘嗎?! 想清楚,小孩一出生就是單親呀~不是非得要拿掉,而是真的要三思
感覺樓主所說有點離奇:你載喝完酒的女友到租屋處與前男友談分手...a.喝完酒的人判斷力與反應力適合談分手嗎?b.外面咖啡廳這麼多,談分手一定要在房間內嗎?c.你就這麼放心的讓女友和她的前男友共處一室,到她被硬上都不知道?就以上幾點,我覺得樓主大大沒說實話,或是你的女友欺騙了你,只有這兩種情況吧...
個人覺得樓主的決定有再斟酌的必要要不要結婚,考量的是對女方有沒有感覺,她是不是你想要結婚的對象,畢竟結婚是一輩子的承諾,要互相服持一輩子的.而不是等十星期看小孩是誰的種:是我的就結婚(這叫"負責?"),不是我的就分手拜拜.正確的作法應是:若你認定對方可以當自己一輩子的伴侶,目前至今女方的這些行為你也能體諒(11月與前男友發生關係),你也想和她結婚,那你就必須負責任的陪她走過這一難熬的過程,孩子是你的,那高高興興結婚,一切從頭開始,若孩子不是你的,好好陪她把孩子拿掉重新交往.若對對方的行為無法忍受,要結婚純粹只是"孩子若是我的,我再負責來結婚"這樣的前提婚姻是不容易長久的,小孩總會長大離家,兩人終究要獨自面對這個疙瘩.若真得不能接受女方的行為,那小孩子是不是你的並不會改變你對女友的評價,這樣的狀況目前並不適合結婚.那就有兩個作法:一是說服自已,努力欣賞對方優點,讓自已愛她,接下來就用上一段的作法.另一是說服對方:我實在無法接受妳之前這些行為,所以沒辦法和妳走一輩子.但我會負責任的在目前陪妳解決目前的問題.且好好想想要怎麼處理小孩,不是你的,大概會考慮拿掉,是你的,又不愛對方,這比較棘手,看要不要生下來,生下來要怎麼養育.小孩要歸誰,還是耍共同照顧等等一串後續教養問題.以上這樣才真是負責任的表現:面面俱到.孩子是上天暫時送給我們的天使,時間到他就會離開,而夫妻是一生的功課,無可迴避.不要讓"暫時"完全決定"一生"的所有走向.
callous66 wrote:key 錯了,是懷孕...(恕刪) 再看了一次你的第一則發言~感覺你女友也是挺坦白的,若是她不講~我想,樓主永遠都不會知道這事實的真相~樓主如果真的愛女友的話,就儘量順著她的意去做吧!畢竟以後會怎樣誰也不知道~重點是當下你做任何決定給女友的感受,不管是好是壞,她會永遠記住的!這才是最重要的~~!站在你女友的角度想了一下,她對你真的很好~~!也希望你早日解決這件棘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