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男女,分手時的無情絕義用令人髮指這四字形容還算客氣了
可是通常來說,若已經無心,女生的鐵石心腸殘狠程度不比男生差到哪去!
在道義上,你們的請求絕對站得住腳,沒人會罵你們!
女方這方面若不想落人口舌的也會禮貌上來上個香,如果還有感情的話= ="
但是她也有選擇不來或不鳥你們的權利!
因為都分手了,是死是活跟她有啥關係?
是很難聽,但也是事實!
當年我阿公要走的時候,我也傳簡訊給前妻希望她能來送一程(阿公不知我離婚),畢竟阿公也疼她,
結果當是沒等到
我當下也決定此後前妻的任何事情我不再過問也不幫忙,
(詳情請自行爬文XD)
至今我完全沒她消息好幾年
但是我確定我過得比她爽
可是這女生有錯嗎?我覺得她沒錯!
所以不用過於指責,換個角度想,以後她若有事相求,谁吃死谁還不知道!
個人是建議:
請家屬把該男遺物分類,該男指定要給女方的物品................
能賣就賣,能丟就丟!
但記得請先請示該男並告知實情,他同意再處理物品!
接下剩下的事情就不需要你們活著的人處理,因為管不到也沒能力管!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