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0308 wrote:
我已於今年一月協議離...(恕刪)
= =a.....
我想我是第一次在這板上對人提出警告.
樓主.不好意思.妳就是我的處女秀了

前夫家對妳的處理應該很仁至義盡了.希望妳有分寸!

原本呢.我也以為妳只是一個心急想見到孩子但無奈夫家百般刁難的可憐者.
但綜合了各方說法以及個人推測.事實上不然!
話我也不想說太明.
對妳!
我只有一句:
{做人不要太過.免得把自己的路都封死.孩子不是妳的搖錢樹.
今天妳捨棄了孩子.日後就不要怨孩子不認妳.因為是妳先捨棄了孩子!
今後妳自己就扛起一切該自己扛的後果.不要怨別人.這是你自己選的路!}
妳也很久沒出面了.是不是該出面說明了?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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