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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慶幸預約新秘 悔約後還可退1/3訂金

根本欠砲 連回應都很欠砲我沒說誰欠砲歐,不用對號入座
樓主做那行的 反正你約我隨便簽簽就好,反正你會全部退給我我會提前三個月跟你說的
要是今天全退你還會上來發文嗎?!根本

多勞多難 wrote:
我並沒有不懂裝懂喔
定型化契約第八條寫到
甲方得隨時終止契約
這代表,樓主並沒有毀約,因為他終止契約是受到定型化契約的保障

再來,樓上很多人提到約都簽了有什麼好反悔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要擬定定型化契約出來
就是因為要保護消費者
消費者在消費時,常常在時間緊急時簽下文件,但內容卻沒看清楚
這是很容易造成消費糾紛的,所以才需要有這定型化契約
裡面清楚載明
需給消費者五日以上契約審閱期
及第八條的消費者得隨時終止契約

至於有人提到新祕適不適用這契約範本
我想應該也是吧,隨便一個契約就這樣含糊帶過給消費者亂簽
大家就覺得這樣是好的嗎?


我還是要再說一次...真的是不是不懂裝懂而是半調子還要強出頭

終止契約當然是隨時都可以,只是所謂的損害賠償跟定金返還是不一樣的,還有約定賠償也是另外一回事....
不然簽約隨便就可以解約跟金光黨有啥不一樣.....小心這樣搞民事變刑事

還有你又在講五日五日實在是很煩八月到現在五日都過十輪.....審閱期是讓妳們沒有簽約回去看....不是簽了約五天可以反悔....就像請廠商報價七天有用或是十四天有用同價位購買.....或是網購七天鑑賞期(法律保障)而不是當場購買也一定有七天鑑賞(買賣雙方約定)

切記契約就是你的信用,信用貸款借了就要還,簽了約反悔一定會有後果....

不是耍耍小聰明就可以全身而退
只是樓主碰到的那個婚祕比較好心罷了
真的跟你上法院玩看看那些小聰明有沒有得使

自己親筆簽名的東西還可以說反悔就反悔的
還有理由說沒看清楚的 契約審視期都過了多久了還沒看清楚

單方面解約當然有違約金 廢話
不然核電廠停建台灣賠這麼多錢是賠假的喔...


做人做到腦殘到這種程度真的很可悲

不懂裝懂還要硬凹亂凹
玩文字遊戲很強是嗎?XDD
沒踢過鐵板自以為法條可以照自己意思解釋勒
我回文最怕碰到言之無物直接把別人打成信徒的腦殘 因為我遇過!!

jo0000 wrote:
多勞多難 wrote:
我並沒有不懂裝懂喔
定型化契約第八條寫到
甲方得隨時終止契約
這代表,樓主並沒有毀約,因為他終止契約是受到定型化契約的保障

再來,樓上很多人提到約都簽了有什麼好反悔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要擬定定型化契約出來
就是因為要保護消費者
消費者在消費時,常常在時間緊急時簽下文件,但內容卻沒看清楚
這是很容易造成消費糾紛的,所以才需要有這定型化契約
裡面清楚載明
需給消費者五日以上契約審閱期
及第八條的消費者得隨時終止契約

至於有人提到新祕適不適用這契約範本
我想應該也是吧,隨便一個契約就這樣含糊帶過給消費者亂簽
大家就覺得這樣是好的嗎?


我還是要再說一次...真的是不是不懂裝懂而是半調子還要強出頭

終止契約當然是隨時都可以,只是所謂的損害賠償跟定金返還是不一樣的,還有約定賠償也是另外一回事....
不然簽約隨便就可以解約跟金光黨有啥不一樣.....小心這樣搞民事變刑事

還有你又在講五日五日實在是很煩八月到現在五日都過十輪.....審閱期是讓妳們沒有簽約回去看....不是簽了約五天可以反悔....就像請廠商報價七天有用或是十四天有用同價位購買.....或是網購七天鑑賞期(法律保障)而不是當場購買也一定有七天鑑賞(買賣雙方約定)

切記契約就是你的信用,信用貸款借了就要還,簽了約反悔一定會有後果....

不是耍耍小聰明就可以全身而退


其實他可能真的懂
但是他搞不清楚版主的狀況

請參閱他說的黑體字

基本上結婚要找新秘
大部分的人可能會先與新秘試妝過
不然就是有先與新秘討論過才會決定要下訂
加上當下就已經交付訂金
此時已完成合理契約的簽訂流程
所以這應該不大可能是緊急時簽下文件
他提出的觀點似乎根本無法適用於此次案件

Anyway
提出定型化契約的觀念是很好
但是誤導版主與大家的討論就有待商榷
如果新秘的客人多幾個像你這樣子的,簽了約之後違約又捨不得訂金,新秘要靠什麼過活?

windaz wrote:
其實他可能真的懂


其實仔細看看他的用詞就可以發現,
他把 "定型化契約" 跟 "定型化契約範本" 搞混了。
他應該是以為 "定型化契約" 是政府為了保障消費者而作出來的"契約範本"...
所以...
haven6000 wrote:
...(恕刪)
但我是想說如果新秘是做口碑的
她或許會退錢給我吧

畢竟他們算是兼職的
為什麼我會想退呢
萬一當天如果沒有把造型做的很好

我們不滿意 我們可要求退費嗎?

昨天在複習「人在囧途」時有句話不錯,送你啦~
「人可以不自量力,但是得厚道

haven6000 wrote:
我只是想表達他們這樣做 合理嗎?...(恕刪)

不合理,因為照合約應該沒收訂金,但是他居然沒照做,非常之不合理。

syshiu wrote:
不知為何,這整段話讓我更看不起你了~..(恕刪)

那你就知道為何這棟樓一面倒的炮樓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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