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toli wrote:女兒一嫁出門,聘金拿了就與原女方家關系不大了, 這種觀念現在已經不存在了吧,以前的人生的多 ,好歹也生的到一,兩個兒子,現在的人生的少, 不見得生的到兒子 ,女兒也當男生在用了,何況 ,古代不把女人當人只是當貨品 ,聘金一收 ,一切與原生家庭無關 ,只有初二可以回娘家,完全違背人性,現在的人, 如果還有這種觀念, 真替那些長輩的後代難過.
其實樓主遇到的難題就是標準的老年化社會所面臨的問題倒金字塔的人口模型下,無工作能力的人數會越來越多,有工作能力的人數卻相對減少,造成年輕的一輩負擔過重以樓主的例子來說:等於是一對夫妻養了三個家庭,分別為男方原生家庭、女方原生家庭以及兩夫妻未來小孩出生後自己的家庭雖然目前樓主住在自己的原生家庭中但樓主當下的處理方式是建立在犧牲自己未來家庭好成就男女雙方原生家庭的經濟需求如果兩個人結婚,只是一分為二各管各的原生家庭,那當初就不需要結婚了,何必自尋煩惱走上這一遭,我不認為這是一個長久之道。就如同你會想到 01 發表意見,就代表你對這件事容許的程度已經到了一個臨界點,剩下爆發的問題只是時間長短罷了建議你因該找個時間好好跟自己的太太就這件事情談論一下雙方討論的重點因該是「建立起自己未來的家庭上」,而不是誰的父母每個月要少拿多少,或者去指責誰的父母有沒有工作~重不重享樂...因為如果從雙方的父母親下手,只會陷入一個無窮盡的道德迴圈中,永遠跳不出來但如果從建立你們自己的家庭著手,一來容易取得老一輩的體諒,再來妻子也比較可以接受在這個大原則下去重新分配你們擁有的資產,例如每個月從雙方的戶頭中提撥到一個共同帳戶中,這個帳戶是作為你們夫妻未來置產生小孩使用再以這個共同帳戶為由,與雙方的父母談孝親費的問題例如,每個月要給雙方的父母親13000,改成給8000,5000進共同帳戶這樣夫妻兩人一個月在共同帳戶中有一萬元,一年就12萬,十年就120萬而這筆錢才是你們夫妻的未來畢竟,你們已經結婚了!如果連這點共識都不存在的話,你因該慎重考慮離婚這點,否則等小孩出生後,紛爭會更多。至於雙方父母生活上的需求要做某方面的取捨,其實就這點上,男方的父母顯得比較有自知之明,而女方父母的作法就有點過時養兒防老雖是老一輩的想法,但社會變遷的條件改變,做法也需要跟著調整否則只是壓垮自己也賠了雙方的家庭,吃力不討好,當你連自己的未來都賠上時,談孝順其實都是多餘的了。
taipeier.com wrote:其實樓主遇到的難題就是標準的老年化社會所面臨的問題倒金字塔的人口模型下,無工作能力的人數會越來越多,有工作能力的人數卻相對減少,造成年輕的一輩負擔過重...(恕刪) 看了無比感動的回文,感謝此位版友回應!相當中肯及設想全面,謝謝~目前我也正是朝您說的方向來解決如您說的~[自己的未來都賠上時,談孝順其實都是多餘的了]說不孝真的太沉重......
taipeier.com wrote:其實樓主遇到的難題就...(恕刪) 還有面對新生代抗壓不足的問題以前父母生一堆難過的日子還是照過少數會丟給別人養多數還不是整堆帶到大現在就覺得痛苦過日大環境不同心態也不同了
代PO~~~~~~~套用證嚴法師一句話"顧佛祖之前,請先顧好自己的肚子" ,當肚子顧不了的時候就先不考慮顧到別人 , 不然會拖累自己 ,狀況不法改善就趁早結束婚姻 , 沒有小孩對雙方都好 ,已經出嫁了 , 多數必須以自己家庭為優先考量 , 雖說孝順 ,若女方還是掛念自己的父母長痛不如短痛 , 畢竟男方也有自己的父母 ,現在男方父母尚有能力 , 等到無生產力的時候呢?女方父母無工作後就遊山玩水 ,這是一種諷刺的對比...說句難聽一點 就是挖男方的錢到娘家去...小弟曾經有此切身之痛 , 不過現在經濟大權與掌握權拿回後 , 已逐步改善 ,但之前的爛帳 , 確是要花好幾年來處理與擺平!!給版主一個建議 , 若女方家裡是無底洞就趁早結束 不然將會有可能會衍生社會案子這對男女雙方都好 雖說錢不是萬能 但是沒錢真的萬萬不能且女方家裡還有個姊妹 他必須要負擔更多 , 不該由已出嫁的姊妹來負擔...畢竟已經出嫁再來...男方若無法把握未來狀況可以跟目前一樣不如趁早結束 因為畢竟男方才30歲 還沒有小孩 這都還來的及若有小孩 只要男方有把握 即使分開有把握養育小孩離婚也是種方式 但是要考慮到小孩未來成長路上
完全支持樓主~~結婚時就已經展現出十足的誠意,並沒有貪圖金錢的意圖.而且部分網友提及的老婆家房產的部分,有人可以確定一定是樓主的嗎?一定可以賣掉換現金嗎?很多人留著一個老家不住不修不就是要個紀念嗎?更何況還有一個小姨子,難道又要搶遺產大戰嗎?而且3,5千雖然直覺上不多,但有以薪水比例來算嗎?月領5萬就佔10%,還是01上每個人都是月領50萬?我自己也有相同的情況,不過我結婚前就和老婆談好,娘家的錢她自己處理,我是不可能給一毛錢.至於家用及我家裡的費用她也不必出,她的薪水自己支配,其他想吃大餐買包包就自己出錢.娶老婆不是要人家來當奴才,但我也不是提款機.這樣我可以做好規劃,也不會跟老婆家搞壞關係,偶而買個禮物給老婆還有不錯的反應!所以建議樓主可以考慮考慮是不是要這樣切割.
pono wrote:若女方還是掛念自己的父母長痛不如短痛 , 畢竟男方也有自己的父母 , 早知道當初就娶個孤女就好啊生女兒的父母都自求多福吧以後大家都生男的好了這樣看哪個男的娶的到老婆?以前有一個男的向我求婚被我拒絕就是因為他堅持我有兄弟,所以不能拿我自己賺的錢給我父母。太可笑了嘛!男方的父母要孝順, 女方的父母要自生自滅嗎?
其實樓主真的很辛苦如果口袋很深 也不會去想減這四千塊我只是覺得您的岳父岳母心態大有問題生日拿什麼紅包?就像您說的 您自己父母生日也沒在過岳父母難道比較神?有些長輩真是不知分寸兩字怎寫啊....?況且 難道他們不知道你們也是快月光族了嗎還拿紅包哩講句沒口德的 白包可嗎?
muchshow wrote:這話題是個很敏感的話...(恕刪) 我覺得你要先說服老婆 把所有利弊都分析了 再來做比較好我覺得家裡的水電瓦斯網路費 你自己先扣起來 (不管是爸媽付還是你付都先扣)每月固定支出也扣在家煮飯、吃飯的費用也扣掉剩餘的錢再來分配所有的支出都要一清二楚的然後再把那些錢跟老婆討論要給婆家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