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前女友 也是問我說 結婚後 動產不動產都要登記在她名下我只淡淡說 如果妳愛我 這個沒問題 但是如果妳只是要騙錢 也表示妳的人格窮的只剩下錢她回答也很妙 哪個女人會為了這個去結婚但沒沒多久就抓到在外跟一堆男人搞曖昧還好提早發現...男人還是要掌握自己的財產別到最後連吃飯都有問題了
walakaho wrote:人都完全交給老婆了,何況房子?連房子都不能交給老婆,幹嘛要結婚啊?不知道在想啥?...(恕刪) 人都完全交給老公了,何況房子?連房子都不能交給老公,幹嘛要結婚啊?不知道在想啥?------------------------------------------------------------人是互相的 . 親友如此 , 男女/夫妻間亦同 .
jiuanwenbaobai wrote:人都完全交給老公了,...(恕刪) 沒錯!我第一次買房的時候,就是老婆的名義買。以後車子接連兩三輛都是用老婆的名字買;第二次買房,老婆就直接說用我的名字買好了。本來就是這樣,互相的。
這篇炒那麼久還沒吵完阿!放個閃圖閃一下大家的眼有空吵房子買誰的名還不如花時間去好好賺錢,經營感情到底是房子重要?還是有個真心的另一半重要?在下愛情至上如果另一半有困難,需要在下變賣所有房產才能解在下一定沒有第二句話
哈哈!我老公也是說裝修不要花太多錢!(因為我跟銀行多貸了裝潢錢..嚇壞他了..)看下來..不是每個人都找到能互相的另一半..起家厝.起家厝..起家不易..相較起來買間房子似乎容易的多..推:婚前置產(房貸繳完)
lilice wrote:哈哈!我老公也是說裝修不要花太多錢!(因為我跟銀行多貸了裝潢錢..嚇壞他了..)看下來..不是每個人都找到能互相的另一半..起家厝.起家厝..起家不易..相較起來買間房子似乎容易的多..推:婚前置產(房貸繳完)...(恕刪) 多數我國年輕人,現在是不可能:婚前置產且房貸繳完的。要找到另一半婚前降的,也OK。只是,如何吸引到那樣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