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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借車就是不愛她,這跟酒店小姐有什麼不同

回覆大家的訊息

雖然大家都一直恭唯我
但我至始至終都覺得我不是真男人
只是個蠢男人...

其實分手是痛苦的而不得不的決定..我也爭扎了很久...
這件事只是最後的一根稻草而已
本來不想講太多的
但還是說明一下好了免得大家誤會
她所有的症頭都和大家所說的公主病是一樣的
動不動就說:她要當女王..我們思想不能契合..我不了解她...她是絕對不會為我改變的...要給我改善空間...我不夠體諒她...大不了不要就分手吧...
當然她還有一些專門撥弄是非的損友一直再搞破壞...
但是
期間我覺得我對她應該是很寬容的
我在上班她在讀書
本來我就覺得應該給她學生團體生活交朋友的空間
所以我也不會想跟她同學去台東花蓮的
幫她開車純粹是為了怕她累的一種想法而已
她如果真的要跟誰亂搞,我也不會知道
甚至我還告訴她很多次 妳如果覺得想去放縱一下嚐嚐大香蕉的滋味我也沒關係
只要不要讓我知道就好
我也不想綁住一個人
因為我覺得<嚴官府出搞賊>(台語)..管太多她要偷吃你也沒辦法.....
因為我們認識3.4年有了 從她念專科一直到唸研究所到現在
從頭到尾我只希望她不要去夜店當屍體而已....

所以各位大哥說的劈腿打野砲...我其實也是很無奈的不想去想罷了
畢竟多想無益 現在社會上的誘惑太多了

另外
我並不是個小氣鬼
只要跟我出門都是我買單(我對之前任何一個女友都是這樣)
這麼多次我們從來沒有去過同一家餐廳吃飯
只要她想去哪裡我就去
甚至每次出門要去哪裡我都是讓她決定的(其實我也不想為這個傷腦筋)
其他的買晚餐...買甜點... 接他回家... 甚至幫她翻譯論文資料...該做的我都做了
我打給她的電話愛接不接 還推說4s那隻收訊不好 (藉口)
但只要有幾次我很累或是身體不舒服要她自己過來,她就翻臉
我最在意的一次就是為了買她想喝的飲料和晚餐,當時下大雨我騎車跑了4.50分鐘才找到她要的東西
結果在她打工的辦公室外面她讓我一直等.淋了20分鐘的雨....即使是那時辦公室沒人也不叫我拿進去就好...
但她還是罵我--我都不會體諒她一下.....(誰體諒我啊)
更扯的是有一次去淡水吃飯,吃了1個半小時,結果她有個白目的朋友(女的)打來電話就講了1個小時
我說妳的朋友也太不尊重我了吧,明明知道妳出門電話還故意講不停
結果她還是罵我---時間是她的啊 要怎麼安排是她的事我管不著 不高興也是我自己的事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忍她這麼久
只是最近她變本加厲
胃口越來越大
我發現我已經無能為力了
江山易改......本性...難囉....

所以我絕對不會後悔也絕不回收
我這個決定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絕不是一時氣憤 ..因為她一點都不環保
請站上的神人大哥以後有機會的話好好的調教這類的女人吧
畢竟我相信這個族群人數一定不少,各種身高體型長像應該都有
釋出就像買賣股票一樣
沒有市場時就會無量下跌.....
因為我已經提到某些對方的事了,所以不便把照片刊出,這樣就有失分手為人的厚道了..請見諒

至於如何知道剝皮酒店的手法...請去查閱水果日報就知道了....



ps:請排除炒飯不能滿足她的疑慮....



對不起大家,我把她釋出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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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幹嘛害人啦!!!!!!!!!!!!!!!!!!!!
如果你女友真的對你有所求,
不會那麼簡單和你分手的啦!
應該會積極求合吧~
看到上半段時我也想到一個問題,樓主借了然後女友拿去給"好朋友"開,樓主知道了應該會起肖吧!?

不過看了下半段,樓主聰明人,我只能說,雖然分了可能會難過一陣子,但是幹的好!這種長痛不如短痛
研究所的老師和同學都一起去, 竟然大家覺得不用租車分攤費用, 開著其中一位的男友的車子免費玩三天兩夜, 這樣合理嗎? 如果這群人真的都這樣想, 版大分了也好, 看她的朋友就知道素質在哪裡

兄弟..看完前後文後.雖然是單方面說法..但重點是2人得觀念真的差很多.

感覺你'前女友"是比較不成孰的人..或許她已經習慣這樣.

但有些女生(這樣的女生)真的不能太聽她的.

當然兩人在一起一定是有感情的..分手一定會痛苦

只是兩人都是單方的體貼..會很累..很氣.很無奈

遇到公主病的女生..一定要堅決.強硬...不能順她..就算分手也要強過她(一定要先提..壓她的氣錎)

那是她沒有遇到真的壞玩咖..不然真的是備胎成屍體

這樣的女生不能當老婆的(對你來說.不然真的被搞死)

不過恭喜兄弟你..自由了.好的女生值得疼的女生還是有..

兄弟回頭想想是不是想說...好家在.分手了


northfire wrote:
回覆大家的訊息雖然大...(恕刪)


公主病患真的是誰碰到誰倒楣


northfire wrote:
我說 那我請假開車載妳們一起去 這樣你就可以好好玩了
她說 她沒把我列入參加名單 不想讓我去
我.....靠邊走..
我說 那妳去租車啦
我還是堅持這是我的原則---永遠不變的原則

忽然想到

難道還要我幫妳出台東的野砲錢嗎




姑且不論車


我為了你請假陪同 還不讓我去 那就是死罪了

讓我想起了我讀大學的時候一個好友(J)他的女友(L)在研究所讀書,
也是想要開我好友新買的SLK去學校... 結果因為(J)自己需要用車不能借,
(L)竟然超扯的跟(J)大吵一架, 還叫我好友開本來的舊車就好, SLK (L) 要開走....

後來經過其他研究所的朋友証實, 那女的根本從頭到尾在研究所都說自己單身,
而且說自己買了新車所以要開去給研究所的朋友看~

這種留著以後會更難過, 我好友後來也才發現那女的竟然自己登入(J)的網路銀行幫自己(L)轉帳繳卡費.. 而且還繳了一年多了...

樓主趕快放生是正確的, 可是外面又會有人遭殃...
這前女友太任性!! 根本是個自私 不負責任的小朋友! 要是撞死 xxxx???? 你也衰 ~~~~

樓主 算你英明~~~~~
還叫你靠邊站! 這跟本不把你當男友嗎!! 可以 PM個圖嗎? 你以經放出來 也要放個警告標示阿. 背影就好. 熊出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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