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毛蟹 wrote:
最近我的幾篇發文,有...(恕刪)
我在一間第一類電信正職員工(系統維運工作)
每日上班12小時
薪水從36000
公司用各種理由
來了全公司大減薪
三年內薪水減到
只剩30000(扣了勞健保就少於30000)
我的前主管(現在調到別的部門)
問我為何不結婚
我告訴他...在一家薪水越來越少的公司
誰敢結婚,連買新鞋子都不敢
如果我要結婚
會辭去工作,回家繼承家業
家裡是做生意的
雖然比在外面上班辛苦一點
但收入是在外上班的3倍
男人還是要養得起老婆才能結婚
修則 wrote:
話說回來~我家樓下小...(恕刪)
台灣毛蟹 wrote:
最近我的幾篇發文,有...(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