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從源頭治起啊........
結婚的聘金嗎.........那不要結就好了...........
結婚這種惡習要持續到什麼時候?........................

peter-1000 wrote:
說說我的看法好了!
吃飯時間到了, 我們2人都很餓, 但是吃一餐要花100元,
於是我們各出50, 共同吃了這一餐, 2人都有一份溫飽!
(以上是聘金與嫁妝都拿出來的情況)
如果2人想了想, 反正一樣都出50, 乾脆都省下來都不出,
最後2人都餓肚子, 都沒有一份溫飽!
(以上是聘金與嫁妝都省下來的情況)
結婚不需要日常生活基本需求嗎?
該拿出來的, 還是要拿出來吧!
不然怎麼組織一個幸福的家庭呢?
毛毛小熊掌 wrote:
這就好玩啦..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