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ffaloVan wrote:
請你女友出個100萬
500萬的頭期款可以買不差的房子了
阿不就考慮房子就好其他什麼都不必考慮?
在不考慮跟父母拿錢的狀況下,樓主自己全部就只有四百萬,一百萬留下來當緊急預備金不能動用,買了房子之後,要拿一百萬出來整修裝潢房子買家具,能拿出來當頭期的只有兩百萬,台北市哪裡不是破千的,樓主還得貸個八百一千的,賣亂啊。
房子弄好再來弄結婚,樓主的一百萬緊急預備金大概只能剩下五六十萬了。
從擁有存款四百萬無憂無慮的單身貴族瞬間負債八百到一千萬以上(當然你有了房子)...這你日子怎麼過...
樓主您的預算在林口買房子是可以的,林口有些點不錯,拿兩百萬出來當頭期,買個小坪數的,絕對可以達到置產目的,同時生活品質也不會掉太多。至於誰要去跟您住在林口,您就要好好盤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