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versity wrote:
路跑一哥是表達不要看某對男女朋友感情發生問題有意無意而趁虛而入
只是引用道德勸說方式,不想引起三角或是多角關係
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傷害,silentocean,你落落長的觀點發生在
不理性的人身上早就發生情殺事件,你講的是理性化,理想化(恕刪)
我想你誤會了,我講的不是理想化或理性化的情境,而是多數人會遇到的狀況,難道所謂遇上黑道老大的女人,或是被圍毆、被變態做掉,甚至情殺,才是常態嗎?
感情不可能不受傷,所謂的三角或多角關係,也不是用說的,或是高舉道德大旗,就能避免的,所以相較於路跑一哥的呼籲,我只是鼓勵大家,與其用道德或報應的觀點去簡化感情這回事,不如更勇敢地去面對感情的複雜、主觀特性,從經驗中成長,總好過在信仰中迷失...
其實你可以仔細觀察自己的朋友,有的人會越來越成熟,從每一段感情中越來越認識自己與對方,有的則是始終過度主觀或迷失自我,這取決的就是面對感情的態度。
回到主題上,其實「有男友的女生真的不能碰嗎?」,這個問題本身就過度簡化了,沒什麼能碰或不能碰的絕對規則,有的只是你對女方認識多少,還有你對自己認識多少罷了...
teyu1117 wrote:
所謂愛情難道只是在市場找雞蛋挑顆最大最漂亮這麼簡單??
如果今天雙方幸福,另一方介入,他們可能有爭吵,但是也許不是大到可以分手
但是因為你介入了,所以造成洞的擴大,坦白講,你去搶是在做無本生意..
因為你只要討好對方,對方當然在當時覺得你很好~~因而動搖...損失是誰要承擔??
然後呢?男方就這樣無緣無故被你無形間擴大傷害??進而可能承擔那種失去至愛的風險??損失由對方承擔?
你搶不到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一點損失沒有就找下一個.
但他們的感情因為你介入而產生無謂的傷害,誰想要這樣.
也許女方並不屬於任何人,但是,第三者的介入造成的破壞是無法卸責的(恕刪)
這是你簡化了... 愛情當然不是市場裡挑雞蛋這麼簡單。
在你舉的例子中,如果雙方真的幸福,那有這麼容易介入嗎?
如果產生爭吵,是不是感情本身就有裂痕,只是雙方沒有真正去面對它呢?
而這裂痕是不是大到需要分手,最終還是必須回歸雙方的判斷,不是嗎?
若因為第三者而造成洞的擴大,其實這未必是壞事,因為洞一直都在,
若能順利把洞填補起來,這段感情將會更堅固,
若洞始終無法填起來,早期發現早日治療也非壞事。
而對第三者來說,不爭取就等於沒機會了,這是無本生意嗎?
不如說是根本沒有退路吧!
而對於第一者,也就是男方來說,因為第三者介入而失去至愛,
這當然會痛,不痛才奇怪,
但其中的責任難道都只是女方或第三者的責任嗎?
其實就我看到的例子來說,通常都不是這樣,
通常男方一定是忽略了什麼,或是他根本就不是女方的最愛,這很現實,血淋淋的現實,
但因為這樣的現實而分開,並非壞事,
受傷才會成長,若還能從這段傷痛中學習到什麼,那就更好了,
很多時候,當男方遇到更好的女人時,再回過頭來,反而會慶幸當初那段損失。
至於第三者,沒搶到就拍拍屁股走人?
似乎第三者都不是人,都沒有感情或眼淚吧?
其實很多人在看這件事情的時候,都刻意選擇只帶入對自己有利的角度,
然後只呈現單一方的觀點,
這就是我一直強調的,這是過度簡化,
這樣做不是不好,只是會讓自己失去更多了解感情的機會。
就不會人有來01發表感情問題
你只是講好的一面而已,大家能夠照你的方法去做
就不會發生為愛殺人,或去自殺
社會上走不過情關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啊
再愛情裡每人承受的承度都不一樣
你忍受度高看的開當經驗,
一般人失戀心都痛死了還想這麼多嗎?
dieversity wrote:
跟你講啊如果大家像你講的一樣
就不會人有來01發表感情問題
你只是講好的一面而已,大家能夠照你的方法去做
就不會發生為愛殺人,或去自殺
社會上走不過情關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啊
再愛情裡每人承受的承度都不一樣
你忍受度高看的開當經驗,
一般人失戀心都痛死了還想這麼多嗎?(恕刪)
其實一般人失戀心痛的忍受度,都比自己想像得要高很多,
剛失戀都很想死,但過一段時間之後,很快又會開始新的戀情,
相較於失戀就跑去死,或跑去殺人,
我想我說的情況,應該是多數人經歷的情形,
難道這不是一個針對多數人的討論?
還是我們應該只看特例或個案?
所以,並不是我比較理想,或是只講好的一面,
而是我更實際,講的是更真實的面向...
不管怎麼樣,我講的總比什麼因果循環或報應,要來得實際多了吧...
如果真的會為情自殺,或是去殺人,
這種人通常也不會想上網求助或發問,
所以我也不是針對這樣的人發表看法,
或許跟你的期待或想法不同,
但還是提供我的意見給你參考。
如果這麼有本事,何不耐心等候女方分手,自然人家會將你作為第一選擇。堅持從中作梗,這樣的方式不但沾一身腥,還大大降了格調,我反而認為這種人比較可憐,而且沒有智慧,比較聰明高竿的人才不會用掠奪手段來爭取。
第三者和被追走的女生,我全然不認同,被追走的女生可能同時游走劈腿二人間,但我比較譴責第三者,因為他是主動侵略,而被追的則是被動呼應...
ps.應該說..有本事行情的強者,不擔心過這村,沒那店,是不屑去搶食。天下男女何其多,硬去搶,顯得吃相難看,這才是"弱者"作風,要嘛就讓女人自己來巴著不放。除非他的嗜好變態,喜歡拆散奪取,"棒打鴛鴦"來證明魅力,這就另當別論了...
路跑一哥 wrote:
其實我昨天邊慢跑就邊...(恕刪)
說穿了,
道德和法律都不能說是絕對"正義"
絕對的正義除非是上帝,不然恐怕很難"存在"
(當然,人類就算自稱為上帝代言人,通常也都是....神棍)
"道德"在學理上稱為"主流認知",
主流認知本質上的意義可以說是 " 在同一地區的多數暴力"
法律不談,
光是一個感情和兩性問題,
在華人社會,歐美社會,回教國家,這三大世界中"主流價值"(道德)就天差地遠.....
(當然法律面的問題更有趣,不過那又是更長的討論)
我可以舉個例子,
人類的認知是很有趣的,
通常實力者(當權者)可以掌握(洗腦)大部分的主流認知與法律,
例如我們去看回教國家的"刑罰"會認為慘無人道,他們看我們恐怕也是"傷風敗俗"
但就算到了今天,有許多國家和宗教間從小仍有"恐懼"的教育,讓國民從小就把敵人妖魔化。
就某種意義而言,
因為從小的教育會深切影響"認知",
"當權者"(有實力的人)能掌握教育,就是主流思想,甚至代表"道德"與法律....
世界上有絕對的善惡嗎? 有絕對的正義嗎?
又或者,一切都是依照當權者認為比較好統治的當下利益考量呢?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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