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今天同意拿一筆購屋基金出來放我這…然後每個月再交五萬塊在我這…
我同意再等他兩年,兩年後他不搬走,我可以拿這筆錢自已去買一間房子

購屋基金現在應該也購買了,不過可能買的不太大…兩年以後應該可以買大一點…
我在想是不是先去訂一間大一點的,然後用租金交房貸,這樣也比較快有自已的房子。
這樣或許沒像完全想像中的100分,不過至少有個基本型出來了!
感謝各位提供密方,像送孩子去唸遠方學校之類的,真的非常非常的好用…。
婆婆今晚在我煮飯的時侯,也跟我形勢上道了歉!
她說:「阿咩呀,過去的事就不要再說了,我也知道我對你比較不好意思,你就委屈一點…以後等小孩子大了,再讓你們搬…」
我想,這應該是婆婆倒歉最大的底限了…我可以接受

雖然,還有兩年當黃臉婆的日子,不過呢,至少目標目確了…我有一筆可以買房子的錢

這樣子,這兩年當黃臉婆也會開心一點!!
就算兩年以後婆婆不讓我們搬走,至少我們也有自已的房子了(應該說我的房子

到時侯也不怕大哥大嫂趕人…,我覺得委屈的話,也有自已的地方窩…也可以養貓

謝謝大家,事情應該算是圓滿落幕囉!
不過老公真的小不爽…他一直覺得我神經病,幹嘛跟他拿這個錢,沒意義

他認為我不信任他…令他不太舒服…
不過我覺得我媽說的對…錢,還是要拿…男人一定不能讓他太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