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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拆穿虛偽的同志運動

我不反對也不支持
但你的思考邏輯實在是讓我很反對
人沒那麼偉大,
顧好自己都來不及,
染指國中小有何意義,
還不是現在政黨那一套,
變相消滅同志這個名詞,
多年後,
不是沒有,
是不准你有這意識型態.

尊重是互相的,
當你不尊重我的時候,
我還要尊重你,
當我聖人喔,
1124去投票,
為反而反了.



無知的人自認有知的談尊重,談選擇性支持同婚..

等同婚過關,表示同性戀一切行為皆合情合理合法..

到時候你在反對同性戀黑手要怎伸.. 那你就非歧視,而是非法抓起來刑

都說無知是禍害遺千年...

今天尊重不歧視同性戀,那天就是被歧視所歧視
延伸, wrote:
你說同志也不是願意是同志...所以為什麼要支持同志運動,為什麼要支持同志婚姻... 支持自己不願意的人事物,此不是虛偽那什麼才是虛偽...(恕刪)


樓主,我覺得你這句話太有道理了,
某些人常常宣稱,同性戀是天生的,自己不願意這樣
挖哩勒,同性戀自己也自慚形穢?

實際上,那是老一輩人的講法。
我們這個世代,
同性戀都是很勇於表達自己的。
我們也都見怪不怪了,
要不是有人要染指純潔的小朋友的腦袋,
我也不會跳出來反對。
因為,站出來說真話,有可能會被貼上各種標籤,被污辱。

lawtaipei wrote:
樓主,我覺得你這句...(恕刪)
如果只是虛偽也沒甚麼,重點在於支持一個自己都不愛的事物,這無疑對誰都是禍害..
延伸, wrote:
如果只是虛偽也沒甚...(恕刪)


非常讚同樓主的意見,

這就要解析他們的意識形態的發展了。

政治制度、社會風俗及文化信仰環環相扣,

早期因為社會風氣保守,

他們怕犯眾怒,提出「同性戀是天生的,他們也不願意」這種主張,目的在博取同情,瓦解社會防禦機制。

誠如您所言,同性戀自己坦承不願意成為同性戀,

那還講什麼?

但這種「他們也不願意」的概念已經達成歷史階段任務,

社會舊規範(尤其是道德倫常的觀念)已經崩解,法治新規範尚未有效建立,

外國學說、風潮趁虛而入,

年輕世代早已不覺得同性戀有什麼了不起,甚至以同性戀為榮!

拜託長輩們多做一些田野調查,真正接觸那些男同,

我指的不是開幾場座談會,把「宰制、霸權」掛在嘴邊,

而是進入場域,實際觀察他們的日常生活。

也不要老是翻舊帳,

現在真實的情況是,

同性戀不但勇於表現自己,

甚至懂得在法律層面攻城掠地,

所以現階段是法律層面的爭議,

口號也換成平等權,

為了法律上得勝,他們現在的策略是從小洗腦。

他們非常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我期待這是一場公平的君子之爭,無論最後結果為何,

最終大家都是一家人,

無論意見怎樣相左,都只是過程,

知道對方的想法,願意接納對方,這是我們台灣人的精神!

同志族群只是拿回早該有的權益,扭轉世俗對同志族群的惡意醜化,我還記得唸國小時,同性戀三個字還可以拿來罵人,現在已經很少看到這種情況。

問題說穿了,就是一廂情願認為同志不正常的人,害怕小孩接觸到自以爲不正常的東西,完全無視科學及理性,連這種「以後自然就會知道」的謬論都可以說的出來,如同50年代健康教育要跳過特定章節一樣可笑。
botdf wrote:
同志族群只是拿回早...(恕刪)
同性戀如果正常,那世上啥是不正常…
反同人士喜歡劈腿,難道也要鼓勵雜交!
尊重不同的人,不要迫害陰柔男子丶陽剛女性,未婚男女也不代表他們心裡有問題!
還是一句話,互相尊重
延伸, wrote:
既然支持同志性平,那...(恕刪)

進海哥 wrote:
反同人士喜歡劈腿,...(恕刪)
關於同性戀運動問題有支持有反對,那有些說互相尊重是哪招,通通不要動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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