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 wrote:
你說同志也不是願意是同志...所以為什麼要支持同志運動,為什麼要支持同志婚姻... 支持自己不願意的人事物,此不是虛偽那什麼才是虛偽...(恕刪)
樓主,我覺得你這句話太有道理了,
某些人常常宣稱,同性戀是天生的,自己不願意這樣,
挖哩勒,同性戀自己也自慚形穢?



實際上,那是老一輩人的講法。
我們這個世代,
同性戀都是很勇於表達自己的。
我們也都見怪不怪了,
要不是有人要染指純潔的小朋友的腦袋,
我也不會跳出來反對。
因為,站出來說真話,有可能會被貼上各種標籤,被污辱。
延伸, wrote:
如果只是虛偽也沒甚...(恕刪)
非常讚同樓主的意見,
這就要解析他們的意識形態的發展了。
政治制度、社會風俗及文化信仰環環相扣,
早期因為社會風氣保守,
他們怕犯眾怒,提出「同性戀是天生的,他們也不願意」這種主張,目的在博取同情,瓦解社會防禦機制。
誠如您所言,同性戀自己坦承不願意成為同性戀,
那還講什麼?
但這種「他們也不願意」的概念已經達成歷史階段任務,
社會舊規範(尤其是道德倫常的觀念)已經崩解,法治新規範尚未有效建立,
外國學說、風潮趁虛而入,
年輕世代早已不覺得同性戀有什麼了不起,甚至以同性戀為榮!
拜託長輩們多做一些田野調查,真正接觸那些男同,
我指的不是開幾場座談會,把「宰制、霸權」掛在嘴邊,
而是進入場域,實際觀察他們的日常生活。
也不要老是翻舊帳,
現在真實的情況是,
同性戀不但勇於表現自己,
甚至懂得在法律層面攻城掠地,
所以現階段是法律層面的爭議,
口號也換成平等權,
為了法律上得勝,他們現在的策略是從小洗腦。
他們非常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我期待這是一場公平的君子之爭,無論最後結果為何,
最終大家都是一家人,
無論意見怎樣相左,都只是過程,
知道對方的想法,願意接納對方,這是我們台灣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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