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ce wrote:
所謂理財不就這樣?錢滾錢,創造最大利益。
當時房貸七萬,閒置房子亦可收租約六至七萬。
房地產在手任何時候需要用錢貸款也容易。
(負債金額就不要在意了!我被長輩罵不快把房貸還一還XD)
我一年多前發在理財版,一篇公公要我把存款拿去還房貸,
原本我放定存,遭到網友點醒,
最後我把那筆錢拿去買當時最不被看好的黃金,能源,礦產。
老一輩的想法總是比較保守,總覺得定存比較安全保險!
理財能力,有些家庭男人強,有些家庭則是女人強,沒有絕對,
家庭總收入交給厲害的那一方管理就能錢滾錢,
我們家財務是各自管理,愛存股的另一半完勝愛買房的我…呵呵呵
lilice wrote:
以樓主自住觀點,那就是置產,省下長年租金。
我爸租屋三十年,租金13000*12*30
我才會想買間有電梯的給他住。
這樣不就是我幫他每月省下13000?
我能自由運用金錢資源,絕對要感謝我老公。
他不反對我買房,也不反對我照顧原生家庭。
在我看來樓主家也一樣,
他買兩間房(一間媽媽一間他自己),
只差別在樓主認為這些「老婆沒出一毛錢」,
成家持家的功勞由一人獨佔。
你們家不只老公好,錢全交由老婆管理,
公婆人也好,不會干涉兒、媳以娘家為重!
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洪浩雲醫師家庭孝親費問題,
就是台灣大部分家庭的寫照,兒子賺的錢須上繳父母,
有的還要求兒子媳婦孫子要跟自己同住,享受天倫之樂。
“樓主認為這些「老婆沒出一毛錢」,成家持家的功勞由一人獨佔”……
如果硬要算,請代理孕母生個小孩,至少要花百萬以上,找個保母照顧小孩,也要花不少錢…等等,
老婆怎麼可能完全沒功勞?只是很多人都把這一切當成理所當然。
;表弟因沒履行婚前答應表弟媳的要求--房子婚後過戶給老婆,婚後沒幾年就離婚了,保住了房子,失去了妻子跟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