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choi002 wrote:小弟今年30,是名加...(恕刪) 說穿了 她不是你理想中的對象你也不夠愛她 才會如此防護措施沒做 又有小孩如此看下來 就算硬是要結婚也好不過幾年要女生拿掉 其實很傷身體的 處理不好 女姓還會有些後遺症的毛病對男人又不痛不癢⋯⋯如不想被逼婚 你的態度與做法很重要了請勿讓對方第二次受傷的感受
raychoi002 wrote:小弟今年30,是名加籍港人,在台進修期間與一名22歲學妹交往。我與她早有協議。我35歲前是不會結婚,而且我不會留在台灣。現在她有了小孩,不想墮胎,還要迫婚。我父母和家族生意都不在台灣,也喜歡加拿大自由自在的生活。我真不想為她愛情,而放棄事業和自我。她不想堕胎,我是瞭解,也願分擔小孩的生活費。可惜她就是想不通。她還小,她是有條件找另一個。我快瘋了。...(恕刪) 只想幹不想負責,不是畜牲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