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enlee wrote:樓主PO的友人狀況跟...(恕刪) 像你這種不管交幾年我直接放生了 娘家裡有貸款還想要婚後在家不工作帶小孩還要你幫付 除非我年收150萬以上再考慮不然包準婚後一定會吵架 然後........
這種女人真是有夠自私郭前妻爆料郭世倫要求她接通告幫忙付房貸郭前妻: 他竟然要我幫忙付房貸??郭世倫: 房子妳也有住啊郭前妻: ............以上最近的新聞難怪郭先生壓力那麼大 這種女人一個飛踢吧她踢到太平洋去吧!!頭款誰出 就登記在誰名下 這樣很簡單吧
應該說是次序不對,如果先問女方的意見,女方願意付再買,不願意付就用租的,而不是買了再要求女方要一起付。板上很多人說男方應該要負責房子,但是如果一開始交往女方就知道男方的狀況,就應該接受,一起打拼,如果不能接受,當初交往就該選擇經濟狀況好一點的對象。不過兩人交往要看未來,太過現實的人,就等著青春流逝。至於是誰的名字,也不見得那麼重要,離婚什麼都沒有?不談好條件不要離就好了。又或者付房貸用轉帳的,以後可以以此為據算算付了多少錢。
Richard Chou wrote:女方雖然口頭上說要管...(恕刪) 當初 買一間透天店面 ( 目前市價 3500萬 ) 房子 登記 在 妻子名下自備款 及貸款 都是我付,家裡日常開銷 也由我付,現在暫時失業,家裡日常開銷 還是我付,她有上班 還要向我拿 生活費人太有情有義 傷害就是自己,想要離婚,她要的又是很多
大大 既然強調目前市價3500萬應該也要強調一下 當時入價多少吧 1000萬??><蝦密 剛看了大大的文 2012年底 買了1000萬以下的店面這一千萬 是我亂猜的 沒想到 還真的有可能猜中-------------------------------------------------------當初 買一間透天店面 ( 目前市價 3500萬 ) 房子 登記 在 妻子名下168春天 wrote:當初 買一間透天店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