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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女方娘家生活費處理方式?(已刪文)


seiya936 wrote:
叫你老婆去叫他老爸老...(恕刪)


找工作應該是不易了55歲 如果早早離開職場 又沒有留下什麼人脈關係~難~

樓主可以和老婆商量搬到娘家一起住 或可以生一兩個小孩 託給岳父母帶~~那保姆費可以省 只要給寶寶奶粉和尿布錢 這樣你生活費給的心甘情願~~ 好歹幫你帶小孩

你自己父母都有工作~~所以幫你帶小孩是不太可能的~~你岳父母閒著在家 帶小孩正是他們最好的工作

nrn1114 wrote:
我要講個幾句話....


所有新娘的禮服,喜餅,新房傢俱,各項大小物品皆由男方出
(這些本來就是該男方出的....難不成新房在你家還要女方出??喜餅也是本來就男方出的...禮服本來就包含在婚紗攝影裡面....就像女方也要出男方的金項鍊..戒指..西裝..襯衫..領帶..皮帶..皮鞋..還有出嫁的大小物品)

以及宴客我們也協助出了3桌
(你們去參加女方喜宴本來就要"壓桌"二至三桌.因為那二三桌是你們的親友坐的..相對的...女方來參加男方喜宴也是要壓桌二至三桌)



您說的這些話, 就是傳統
禮俗要依傳統, 現實生活卻不想依傳統... 這就是現代人的矛盾與問題根源

絕大多數人只想著禮俗要依傳統才叫做慎重, 才叫做隆重
所以, 只要婚喪喜慶需要慎重??? 平常過日子就不需要依傳統般的慎重???

要不這麼考慮 : 因為日常生活現代化了, 婚喪喜慶都比照辦理了啊, 所有開銷通通均攤吧
結婚所有花費除以二, 雙方都能接受, 都願負擔, 就來結婚吧~
不免俗的要說一句話 婚你結的人你找的無法杜阿

說真的你應該跟你老婆說各自負擔自家的

你負責自己家裡的13000你老婆負責岳父岳母的13000

另外55歲不工作?!我看根本是懶吧現在連公教人員都85制了

起碼要做到60吧老實說工作室有一個規屬感也有一個重心不一定要賺多少

至少再能動自己要做才有得吃才不會得老人癡呆
清官難斷家務事,關鍵還是在於你老婆,和另一半多溝通,再找出折衷一點的辦法,辛苦您了。

難怪現在年輕人找對象都喜歡父母親雙亡

laceshadow wrote:
不會. 你比我老公好...(恕刪)


錢的問題真的是盧不完
通常女方也應該要付一點不是嗎?
就算你沒拿他全額
她的爸媽他自己也該付點錢
可以夫妻各自負擔自己父母的生活費用
這樣就不會有爭議
另外55歲就不工作,有點說不過去
畢竟他們還沒有積蓄
這樣常久下來會是小孩的負擔
我看了一下我周遭的親戚,似乎都沒有人有這種問題,包含最近結婚的親戚
以前的人也沒有這種問題,為什麼?因為很簡單,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老一輩的觀念就是這樣,女兒一嫁出門,聘金拿了就與原女方家關系不大了,

女方家父母也不會跟男方家要所謂的"每月孝親費"
(當然平常吃吃飯,過年過節出個錢這都無可厚非,另外除非女方家遭遇到重大變故,才會給予支援,否則是沒有)
(我周遭的親戚好像沒人臉皮這麼厚,去跟女婿要的,老一輩的觀念就是如此)

女方家父母應該是由女方家自己兒子或未出嫁女兒供養才是
(按原po的情況,似乎大家都忘了,對方女方還有一個未出嫁的女兒,理應由對方未出嫁女兒供養才對)

但也因為老一輩的做法如此,說的更現實一點,將來女方家父母百年後,
女方父母的財產嫁出去的女兒就沒有權利參與分配
這是老一輩的人觀念,將來這些財產絕大部份將都是由女方家自己的兒子或未出嫁的女兒繼承,法律上
雖然有規定已出嫁的女兒也有平等繼承權,但..."現實上的處理"是另一回事,既然女婿沒有出孝親費
那女方父母家的財產繼承權當然就沒有或會分的很少,除非原po想參與分配女方父母家屬財產繼承權
那孝親費當然必須給!


或許有人說時代變了,但有些事不見得不正確,或許我這麼說會被砲(肯定會被砲)
但這是維持家庭和偕的一個方法,不會因為二方財產牽扯不清


所以當初聘金女方沒拿,而男方也沒主動給是錯誤,男方應該堅持要給,就不至於有今天的問題
回到原po的情況,我還是建議跟女方好好商量,因為經濟有困難,所以只能減少
總不成搞到最後,二邊經濟都完全崩潰,而且女方父母又不是完全沒有任何子女供養了
等將來經濟好轉了,再調高給女方父母的孝親費會好的多
我支持樓主

雖然是老婆

但是這種心態很要不得

你愛我所以你要負擔我全家族的生活

不過這偏偏是多數台灣女生的心態

tracer1000 wrote:
我覺得拿錢孝敬岳父岳母,是應該的...

當然量力而為也是需要的

樓主怕沒錢買房子

但講難聽一點,你一個月多省4000,你十年也就多存50萬..

50萬買房? 50萬換你們家和萬事興,不值得嗎?

況且就像前面講的,如果岳父母身後的財產就你老婆跟她姐妹兩個人分...你有甚好抱怨的

你家的兒子是兒子,人家家的女兒是賠錢貨嗎?

多想想吧...家庭和諧花區區四千,很便宜啦..

況且孝親的錢一般只會往上加,哪有往下扣的

如果負擔不起,當初何必打腫臉充胖子呢?



哈哈說的真好

況且就像前面講的,如果岳父母身後的財產就你老婆跟她姐妹兩個人分...你有甚好抱怨的----->賣屋分的錢應該不只50萬吧, 所以給孝親費這個投資應該值得吧.很多人養父母, 最後還分不到財產呢

你岳父岳母對你這個女婿應該很滿意吧,
他們應該都很驕傲對唱歌的朋友說:
[因為女婿都有給我們錢, 所以我們才能生活無慮的不用工作呀]
他們的朋友應該很羨慕他們吧.
因為我朋友的父母就是這樣說他女婿

說實在50沒錢就不工作真的說不過去
不過現在連年輕人都找不到工作了
50幾睡應該更難找工作吧

如果真的生活很緊
還是跟岳父岳母說一下你的工作現況
相信他們會諒解的
相信他們應該很喜歡你
因為每月給生活費這麼好的女婿那裡找呀




jerry4x4 wrote:
我也打算50歲就要退休了...


50多歲退休不是說不可以

如果有規劃好,單單就收入與支出,如果能平衡,40歲退休也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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