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小明~ wrote:我是報導中的男主角只...(恕刪) 原來真的有『蓋棉被純聊天』的事喔?另外~悲情小明~ wrote:其於就她使用過的衛生棉跟擦頭髮的衛生紙 擦頭髮用衛生紙?是 x 射嘛~angela000217 wrote:但法院可以用常理來說有哪一位女子可以非親密伴侶前不穿內衣。 +1要聊天有很多公開的地方,你跟女生到摩鐵聊天跟之前1.議員去摩鐵做選民服務還有2.某副院長載女教授去摩鐵是因為女生拉肚子的說法一樣瓜田李下還不懂避嫌的話.....
~悲情小明~ wrote:我是報導中的男主角只...(恕刪) 報導本來就會加油添醋,況且內容與原事實也是相符~它只是把內容用更聳動的字眼陳述出來瓜田李下,已結婚的男女本來就該避嫌,且你還是公務員~就更應該遵守雖說你與老婆已形同陌路了你的行為只是讓你老婆告的更有理了。
wst4421 wrote:報導本來就會加油添醋...(恕刪) 正常的呀~~ 休息摩鐵...玩象棋誰相信呀....她奶罩剛好脫掉 誰相信呀...我剛好用衛生紙打手槍... 誰信呀 偷情前乾脆買塊豬肉去 還比較有說服力這不是避嫌....而是有做就有 那有那麼多藉口 沒做~~~ 應該是來不及做~~ 以及臨陣軟槍...這二種情況沒有證據...因為沖掉或被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