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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聘金惡習還要持續到什麼時候?

其實男方也可以收"聘金"哦~~~
就是給人家招贅.
如果你不想出...就換自己嫁吧
Benny Peng

ricksu wrote:
老實說我贊成收聘金,...(恕刪)


這理由乍看之下很正確
但是仔細一想..完全錯誤

說是給聘金後存到兩人的戶頭當作是婚姻基金
這就好玩啦..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
是共組家庭..
為什麼男方要先拿錢出來[證明]可以有能力養家?
我可不可以要求女方也拿錢出來[證明]有能力養家?
說到底大家還是老觀念
認為男人負責就要養家活口..女人就要在後面吃苦顧家
女人嫁進男人家就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付的起聘金說的好聽是有擔當..給保障等等
骨子理卻是把女人當附庸
認為進來夫家就是要照顧公婆,當菲傭..賺錢給夫家花等等落後的大男人主義

但是時代進步了呀
現在女生錢賺的比男生多的大有其人
既然要共組家庭
家務當然應該依能力還分擔
如果男生賺5萬..女生賺3萬
家務支出大家可以按比例來出呀..
憑什麼女生都不用出?
這樣女生自己可以保有獨立性
不用因為被老公養而矮一截..豈不甚好

再說個法律常識
現在民法規定..夫或妻的婚前財產也不列入離婚後的財產分配了
也就是說..大家婚前賺的錢..自己存著就好
婚後才是兩個人共同努力的成果..要來均分
那有什麼理由要聘金存在兩人戶頭咧?
~~安室奈美惠魂~~
聘金、嫁妝這些禮俗都是婚前的試金石
大家都把焦點放在收了聘金是否女方就得要ooxx
附了嫁粧男方是否也要ooxx
這些事情都橋不好,這個婚還怎要結嗎?

我先說我的情況好了,婚前雙方就有默契完全照禮俗
我太太是南部人、大家族、有祖字輩的長輩

男方準備12禮、大小聘,女方準備嫁妝
這些都很好啊,婚禮辦得熱熱鬧鬧又得體

如果在婚前就這樣計較,你收了我的聘金以後你就要做牛做馬一輩子
我拿了妳的嫁妝,以後你就要唯命是從
這婚也還是別結了吧

Orewa wrote:
看大家討論的這麼熱烈...(恕刪)
http://blog.xuite.net/ricksu.a1973/bikepapago?st=c&p=1&w=977821

Orewa wrote:
那何不就不要收騁金也不用給嫁妝...(恕刪)


說說我的看法好了!

吃飯時間到了, 我們2人都很餓, 但是吃一餐要花100元,
於是我們各出50, 共同吃了這一餐, 2人都有一份溫飽!
(以上是聘金與嫁妝都拿出來的情況)

如果2人想了想, 反正一樣都出50, 乾脆都省下來都不出,
最後2人都餓肚子, 都沒有一份溫飽!
(以上是聘金與嫁妝都省下來的情況)

結婚不需要日常生活基本需求嗎?
該拿出來的, 還是要拿出來吧!
不然怎麼組織一個幸福的家庭呢?


peter-1000 wrote:
嗯! 看來你是特殊案...(恕刪)


算了...
反正我跟你沒什麼共識
總之...你認為該付
我認為不該付就對了
打字真的很辛苦
可以入贅阿
有什麼惡習不惡習
你們可以考慮收女方的錢,然後住到女方家裡,孝敬女方父母
反正台灣這樣近,常常可以回家
就自己跑去公證吧
要不然就私奔囉
民國幾年了啊?

peter-1000 wrote:
說說我的看法好了!吃...(恕刪)


完全零分的東西還能說嘴喔
舉的例子邏輯失敗

今天聘金誰收去?
如果是父母收去..那這些錢就不是小倆口花用
又何來保障之說?
兩個人還是繼續餓肚子

如果父母說收起來存妳們的戶頭
那如同我前篇說的
為什麼男生要[證明]我能養家?
女生就不用?

再退一萬步說
如果一方拿聘金一方出嫁妝..而且是同等值的東西
那幹麻去收聘金?
給雙方找麻煩嗎?
那不就等於雙方共同買了些家具這樣而已?
奇怪咧..想要啥家具..小倆口自己去買不就好了
幹麻還要長輩多嘴?
~~安室奈美惠魂~~
如果男方要求我拿出與聘金同額的現金存入共同帳戶
我也會同意,因為錢就是要給她們夫妻倆運用的
我相對的也會證明,娘家這邊也是又擔當有保障的
所以乍看之下很正確,實際上也沒有錯誤

婚後各自打拼工同為生活盡心盡力,其他的我兩老舊管不了了
誰賺得多誰賺得少,誰做家事誰孝親.......
這些生活瑣碎的事難道成年人了還不能自理嗎?

毛毛小熊掌 wrote:
這理由乍看之下很正確...(恕刪)
http://blog.xuite.net/ricksu.a1973/bikepapago?st=c&p=1&w=977821
這東西法律有規定一定要給嗎?
有規定要給多少嗎?
愛到那一種人就照那種規則走啊!
不想照規則走就換人啊,換到跟你規則一樣的再來嫁娶就好!
沒啥惡不惡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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