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0

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semaphore wrote:
對誰產生性慾跟想不想要小孩哪有關係。(恕刪)

同性除非是透過其他不自然的方法不然是不會生小孩的
所以選擇組成同性家庭後
自然情形下當然不會有小孩
既要選擇不能生育的同性家庭又要有小孩
跟選擇到中式餐廳然後要點西餐吃
好像有點怪怪的



swabber wrote:
爭議點應該不是會不會...(恕刪)


那是因為歧視才會產生,沒絲毫理由的恐怕。一個媽媽沒問題,兩個為什麽心態就不正常?上面link的那個工程師的就正常得很。

就算我退一萬步說比不上異性父母來的「正常」好了,你真的要說當孤兒比有兩個媽媽好?
swabber wrote:
同性除非是透過其他不...(恕刪)

這根本就一點道理都沒有。性慾跟想不想要小孩還是沒有任何關係。依你這種歪理,那麽離婚、單身的人怎麽會想要小孩呢?除非你想說一個人自己就可以受精懷孕生產,不然不是很不正常嗎?而且還到處都是,怎麽你卻不吭一聲而專挑同性戀者的麻煩?好像不只一點怪怪的。


還說「自然情形」,那你怎麽不說懷孕時別去醫院、要「自然」的在荒郊野外蹲出來?
Aienfeile wrote:
同性者只會佔社會為少...(恕刪)


一位同性戀者拉了一位總共可能影響兩對異性婚姻所以是2的2次方(機率)
經濟好轉是您說的,我引用並推演(當然...生育與否的條件非常多)
同性婚姻絕對不能依生物本能與機制生育(真擔心您不同意這邏輯)
領認養不是同性婚姻者的專利,異性婚姻者也行(這不該當作統計的變數)

其實小弟倒是覺得...強加在別人身上的指控的...
如強綁強生等,眾人應該看得出(廣告詞:您真行)

不忠實義務的制定與規劃就是多元關係相關法律的倡議者
您老連內容都不看就盲挺?是鄉愿還是趕流行?
若是有人真心為所謂少數族群社會運動者發聲的話
請先以良好的行動來提升自己的高度讓人接受
而不是藉著貶低別人來達到相對高度??

人人生而平等,對於各族群的差異本該尊重
不同的國情與民俗,並不是盲目追歐趕美
何況這事關生物圈與生俱來的本能與機制
各種可能及變化本來就不得不慎重審議的

人們經常因為側隱或同情弱勢者表現出包容與保護
但您真以為同性戀在當今社會是弱勢者???
弱勢的需要量身訂製法律加以保護而破壞一切
破壞的還不是某個政權國家或文明
破壞的是人類的生物本能與機制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 有甚麼賞賜呢? (馬太福音5:46)
遠遠99 wrote:
一位同性戀者拉了一位總共可能影響兩對異性婚姻所以是2的2次方(機率)

每個地區的風土民情都不同,要說破壞人類本能機制會不會有點扯太遠??
許多國家發展了各種不同的社會階級關係和家庭關係
不是只有一種樣子才叫做 " 保護人類傳統 "

如果有人反對同性戀者以生育來擁有小孩
我倒是認為可以透過領養和收養手足的小孩的方式
(增加願意領養孤兒的人也是好處之一,雖然現在還不適合)

你用這2的2次方來說,但同性戀者跟一般人一樣壽命有限
影響不會是永久的,甚至有些原本是異性戀的後天影響去找同性伴侶
過一陣子他還是會回歸原本的性向

說我強加的指控,我只是很想請問你,把責任推到根本無關的族群身上
你是想幹嘛??? 你是什麼想法?? 純粹為嘴砲??
還是真的擔心生育率下降問題??

生不生小孩,是當事人個人的選擇,每個人對自己人生規劃都不一樣
說白了點人家不生我們能怎樣?? 嘴砲他?? 處罰他?? 強制他??

生不生小孩跟對國家的信任和認同有關吧
中國大陸人,只要稍微有點錢有點權,就都是拼命把小孩往國外送
台灣也差不多,連朱學恆都在說有點能力的就快逃,別回來了

人家不想生,不想待在國內,必然有人家覺得不能或不想的原因
難道要去限制人家一定要生? 一定要待在國內到老死??
重點是你去擔心這個幹嘛?? 你可以改善經濟?? 你可以穩定物價??

我在那邊亂猜測都沒猜對,那能不能請你明說
你提生育率的問題是要幹嘛?? 你的用意是什麼?? 跟同性戀有什麼關係??
你認為怎樣可以防止生育率繼續蟬聯倒數第一?

既然要討論生育率,我們就來討論生育率吧

方向對了,題目就做對一半了不是嗎

不要只選擇性用"生育率"來打壓同性戀,全面一點來看生育率低的問題吧
其實兩個同性伴侶能不能在一起組成家庭(我這裡的家庭指的是能否在一起共同生活),現行法律並未明文禁止,今天會用到修正草案,真的要進一步爭取的到底是什麼?

只是一個婚姻中的對等地位?還是透過這個對等地位,來達成實現利益的目的?

如果是前者,我認為並不一定需要法律支持。

如果是後者,便要思考你要如何說服對你取得的利益漠不關心,甚至因為你取得利益而受害的人;而不是單純用人性良善當出發點來思考,畢竟人性良善可以是無價,也可以是毫無價值。

https://linktr.ee/Feng_Jen_Wu
Aienfeile wrote:
每個地區的風土民情都...(恕刪)


我當然尊重同性戀者真的在某些程度上
能夠給受領養的,會比原生家庭更多更好
因為同性戀者因為過往社會的錯待或心態
更奮發向上而獲得工作&事業上的成就
進而提供更好的物質環境給受領養著

但尊重不代表認同<<<再度強調

對於受領養者的相關影響到現在仍是未知
既然取樣及相關調查驗證都是未能定論
這就是社福單位對領養所評估拒絕的原因

同性婚姻成為法律並相關倡議者的規劃
依台灣的法律制定的嚴謹度&考慮程度...@@
依造人性的墮落與偏向惡者的引誘
恐怕也會成為龍捲風襲台,
連普通人婚姻的忠誠都會陷落了

小弟只是對您提出的一一回覆並澄清與迴圈@@
也沒創造出指控或強加陷構,或想法,或嘴砲

您說的不影響生育的同性關係卻是簡單的數學問題

小弟能力不足,就算足了也願做台灣魂,塵土也歸台灣
也只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也不改變的老古板
就算有一天同性也能生出小孩後代
對於自由自在的多元無忠誠實踐者
恕小弟叱之以鼻,生育率低一點
這世界還崩解的慢些

若真有心改變世人對於這般無責任感無忠誠的多元文化
還請您這般學富五車,雄韜謀略,仁德並重的能者
多加查考探究監督及策力汝等倡議人士不再墮落
或終朝一日讓您的理念,讓世人廣為接納欣然待之

我真的累了耶...迴圈與鬼打牆
晚安...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 有甚麼賞賜呢? (馬太福音5:46)

minami99 wrote:
其實兩個同性伴侶能不能在一起組成家庭(我這裡的家庭指的是能否在一起共同生活),現行法律並未明文禁止,今天會用到修正草案,真的要進一步爭取的到底是什麼?只是一個婚姻中的對等地位?還是透過這個對等地位,來達成實現利益的目的?

如果是前者,我認為並不一定需要法律支持。

不是要法律支持,是要法律承認婚姻。結婚了政府卻不承認,除了法律上的權利外,也意味著根本就不平等。


minami99 wrote:
還是透過這個對等地位,來達成實現利益的目的?

這沒什麼道理。如果獲得對等地位,那本身就是個利益。
>minami99
?今天會用到修正草案,真的要進一步爭取的到底是什麼?
>如果是後者,便要思考你要如何說服對你取得的利益漠不關心,甚至因為你取得利益而受害的人;而不是單純用人性良善當出發點來思考,畢竟人性良善可以是無價,也可以是毫無價值。
1.報稅, 明明是和一般夫婦的生活, 卻不能享受夫妻共同報稅, 反而要多繳稅
2.共同扶養或領養小孩..明明和一般夫婦扶養一方的小孩, 另一方卻沒有法定地位
3.繼承, 明明和一般夫妻一樣辛苦一輩子的努力, 一方死後, 另一方得不到半點財產, 反而被完全不聞不問的兄弟姊妹搶走遺產
4.有情人終成眷屬...

minami99 wrote:
其實兩個同性伴侶能不能在一起組成家庭(我這裡的家庭指的是能否在一起共同生活),現行法律並未明文禁止,今天會用到修正草案,真的要進一步爭取的到底是什麼?

只是一個婚姻中的對等地位?還是透過這個對等地位,來達成實現利益的目的?

如果是前者,我認為並不一定需要法律支持。

真奇怪的看法。不是要法律支持,而是要法律認可。政府不允許、不承認你結婚,打從根本上就是不對等。何來支持可言?


minami99 wrote:
還是透過這個對等地位,來達成實現利益的目的?

獲得對等地位本身就是個利益。。
  • 18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